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发布日期:2024-04-09 17:00 来源:天津市北辰区天穆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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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案由

擅自占用道路和公共场所从事汽车维修等经营活动

决定书编号

津辰天穆镇当罚决【2024】占2-01号

行政相对人

天津耀程顺心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

处罚依据

《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九条

执法主体

天津市北辰区天穆镇人民政府

处罚金额

人民币100元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

202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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