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发布日期:2024-07-05 11:09 来源:天津市北辰区天穆镇人民政府
字号


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案由

运输车辆所载物沿途泄漏和散落

决定书编号

津辰天穆镇当罚决【2024】2-撒-01号

行政相对人

天津市隆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处罚依据

《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二款

执法主体

天津市北辰区天穆镇人民政府

处罚金额

人民币2000元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

202475


友情链接

关于我们|网站地图|网站帮助|版权声明|法律声明

主办单位: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    承办: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标识码:1201130001 津ICP备12007310号-1 津公网安备 1201130212034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