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退休人员注意啦!北辰分中心关于2024年2月养老支付业务的工作安排
养老支付结算时间:
城镇职工
2024年01月17日至2024年01月26日
城乡居民
2024年01月17日至2024年01月25日
机关事业
2024年01月17日至2024年01月24日
温馨提示:
1、为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企业、机关事业、城乡居民2024年1月到达法定退休年龄人员,应于1月15日前完成当月养老保险缴费,并补齐欠费。(★对于全员全额申报缴费确有困难的,可以前往主管税务机关或通过电子税务局先为到龄退休人员申报缴费,详情请咨询主管税务机关。)
2、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应于办理退休上个自然月25日前完成职业年金虚账做实,其中2024年1月、2月到龄人员参保单位务必于1月15日前完成职业年金虚账做实,1月15日17时至31日不再办理财政划款虚账记实登记。
3、企业到龄但未向社保中心申报户籍性质的人员需补充完善信息后方可生成《信息申报表》。
4、办理企业职工退休并完成当月到龄退休人员缴费的用人单位自1月16日可通过网上申报系统操作退休减员、打印退休申报表等业务。
①在【登记管理】菜单【城镇职工减少】里完成职工减少业务(减少原因选择到龄减少);②在【登记管理】菜单【退休申报审批表打印】里可录入待退休人员基本信息,如家庭住址、联系电话等,点“计息”(计息年月选择当月自然月)打印职工的《退休申报表》(原表一)。
5、用人单位可携带退休所需相关材料及公章到社保经办服务大厅办理退休业务。请各单位提前安排好业务办理时间,提前告知退休职工办理社会保障卡并激活金融功能并携带退休人员一寸免冠彩色照片及单位公章。
6、按照《社会保险经办条例》要求,我市社会保险待遇资格认证已实行常态化管理。天津市社保中心对超过认证周期(最长12个月)且经多种渠道共享数据比对、联系、提醒仍未获取到社会保险资格认证有效信息的人员,将暂停发放社会保险待遇。请各单位及时关注本单位资格认证即将到期的人员,通知尽快完成资格认证。
线上认证渠道:掌上“12333”APP、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领事”APP、“天津人力社保"APP、“津社保”微信公众号、微信“城市服务”、支付宝“市民中心”。
线下认证渠道:参保单位、街镇党群服务中心、社保分中心、银行社银一体化网点。
特别提示:
因全市1月7日至14日开展年账户批量计息结转工作,根据统一安排,分中心自1月7日至14日暂停办理清算类、账户重建和城职、城乡参保查询清单打印业务。
如有任何疑问请拨打咨询电话:26393702、26393703、26391250
接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