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辰区小淀镇人民政府机构设置

发布日期:2024-07-25 10:25 来源:天津市北辰区小淀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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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综合办公室

负责机关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负责机关政务、文书、档案、机要、保密、国家安全等工作。负责会务接待、外事、督查、信息公开、后勤保障、安全保卫等工作。负责协助做好人大、政协、人民武装工作。负责编制全镇财政预、决算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本级资产以及财政预算内、外资金收支的管理和监督工作。负责财务统计工作。负责财会人员培训工作。负责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负责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内部审计工作。

联系电话:022-26990461

党建办公室 (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办公室)

负责履行党的建设职能,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负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负责机关党务工作。统筹推进镇村(社区)党建、“两企三新”党建、驻镇单位共建。负责加强基层党组织政治建设和服务职能,负责村(社区)两委班子考核。负责干部选拔、培养、交流、考核、奖惩和监督工作。负责党员发展和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负责人才引进、培养、使用相关工作。负责人事、编制、绩效、工资福利、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等工作。负责宣传、精神文明建设、信息管理、新闻报道工作。负责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负责统战部、对台事务、民族、宗教、侨务、工商联等工作。负责网络内容建设、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等职责。协助做好工会、共青团、妇女工作。 

联系电话:022-26992093

公共服务办公室 

负责教育、文化、旅游、体育、退役军人、科普、老龄、红十字会、残疾人等工作。负责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未成年人保护、社区(村)养老、婚姻、殡葬、帮扶、伤残抚恤工作。负责村(社区)建设,指导村、居委会及服务站建设。负责社区工作者、社会组织和志愿者队伍建设。组织和指导辖区内的业主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监督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依法履行职责。组织召集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协调物业管理与社区管理、社区服务的关系,支持物业服务企业依法开展工作,协调相关部门解决物业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规范物业管理活动。负责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政策咨询服务、劳动争议调解工作。负责职业介绍、职业培训、就业指导及岗位信息发布等工作。负责劳动保障统计调查工作。承担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服务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卫生健康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卫生健康等宣传教育、培训指导工作。负责镇域内计划生育、妇幼保健、爱国卫生工作。协助做好保障性住房相关工作。 

联系电话:022-26992065、022-26996562

公共管理办公室 

负责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工作。负责城市管理、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机动车停车管理等工作。负责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及管理维护工作。负责组织管理村(社区)卫生保洁、清障治乱、垃圾处理、公厕管理等工作。负责水务相关工作。负责农业农村管理工作。负责镇域内道路运输市场秩序管理。负责人口管理相关工作。 

联系电话:022-26992556、022-26991147

公共安全办公室 

负责贯彻落实有关公共安全的法律、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负责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加强对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的监督检查,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整改事故隐患。协助做好所辖区域内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承担本辖区消防工作职责。编制和完善本镇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制定并组织落实本镇道路运输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及国防交通战备工作。负责人民防空工作。负责防汛抗旱、防震减灾工作。负责食品安全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协助有关部门开展药品安全检查。负责基层平安创建工作。负责排查整治社会治安突出问题、排查调处矛盾纠纷、化解不稳定因素工作。负责反邪教、反暴恐、戒毒工作。负责群众信访接待工作。指导村〔居)委会和企事业单位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推进依法行政,监督指导综合执法工作,审核行政执法案件相关工作。

联系电话:022-26992420、022-26990285

经济发展办公室 

负责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经济发展的工作部署,推动区域经济发展,营造良好营商环境。负责组织实施镇经济发展战略。负责产业结构调整、企业发展与服务工作。负责招商引资、对口支援工作。负责本辖区内外贸易、服务业的统筹协调及投资任务管理工作。负责推动科技创新和信息产业发展。负责辖区数据管理工作,推动属地大数据产业数字经济发展。贯彻执行并组织宣传统计法律法规,落实统计调查制度。负责各项统计资料的采集、审核、汇总、上报工作,组织各项普查工作。负责对本辖区经济运行情况进行指标监测与统计分析。负责金融服务工作,协助开展金融风险防范处置,提供经济发展信息与服务。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相关税种的征管工作。

联系电话:022-26992591

       城镇建设办公室 

       负责组织实施镇空间发展规划,配合做好城市规划管理工作。负责城镇规划建设服务工作。负责建设用地项目的管理服务和征地拆迁工作。负责基础设施建设与管理。负责农民宅基地管理和住宅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以及房屋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村镇公路建设与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查处违法用地和建设行为。负责协调处理村镇建设纠纷及案件。负责协调电力建设和用电安全工作。

        联系电话: 022-26992059

党群服务中心(综合便民服务中心) 

负责低保、低收入、特困供养、孤儿、区临时救助的申请受理、材料审核、发放相关决定书、收取补充材料和发证工作;负责指导群众填写《天津市家庭经济核查核对表》,做好相关档案、影像资料的留存工作;负责新办残疾证和残疾证升级的受理、材料审核、开具鉴定信、发证工作;负责老年证申请受理、材料审核、发证工作;负责天津市无丧葬补助居民无丧葬补贴的申请受理、材料审核工作;负责一孩二孩(包括流动人口)登记怀孕信息的办理工作;负责城乡、城职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征缴工作;负责城乡医疗保险医院未结算部分报销工作;负责城职、城乡参险人员死亡申报;负责困难人员保险补贴认证、病退人员认定、失业金发放、异地认证,城职城乡人员退休工作;负责车务手续的受理等工作;负责其他便民服务事项的受理工作。 

联系电话:022-26999471

综合治理中心(网格化管理中心) 

负责辖区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综合执法、网格化管理等各类平台运行的日常管理、维护工作;负责十六进网格员的日常管理及核对网格员发现问题的转办工作;承担本辖区内公共安全、城市管理、环境保护、道路养管等各类综合管理问题的受理、转办等工作。 

联系电话:022-26905070

退役军人服务站 

负责承担退役军人服务相关工作。 

联系电话:022-26992437

农业农村服务保障中心 

落实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有关政策,指导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集体资产管理、农村财务会计管理和管理服务等职责。组织开展对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承担的各项负担情况进行审计。组织开展对村集体的各项经济活动、土地承包合同、财务活动和村干部经济责任进行审计。服务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工作。负责农业新技术、新品种(新机具)的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和技术服务工作。指导农业科技项目的实施。负责林业发展工作。做好病虫草鼠害和动物疫病的预测预报及防治工作。做好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和农民技术培训工作。协调抓好农业水利基本建设和地上、地下水资源管理、农村饮水安全及防汛抗旱工作。负责河长制工作。承担动植物防疫工作职责。

联系电话:022-26992060



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保证上级政府的政令以及国家法律的贯彻实施。

二、执行镇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定期向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并接受其监督。

三、领导镇政府各工作部门、所属村委会及管辖范围内的国有企业。

四、领导和组织实施经济体制和政府机构以及其他方面的改革工作,逐步建立起精干、务实、高效、廉洁的行政管理系统,正确发挥政府机构管理经济的职能作用。

五、编制全镇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财政预算、决算方案,并负责组织实施。

六、领导和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教育、 科技、文化、卫生、计划生育、体育、城乡建设事业和民政、审计、对外事务、民族事务、宗教事务、华侨事务等行政工作。

七、协助设立在本行政区域内不属于本级政府管理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进行工作,并且监督他们遵守执行国家法律和政策。

八、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保护合法的生产经营活动,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有的自主权;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九、保障本行政区域内各少数民族群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行使权力,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帮助少数民族发展政治、经济和文化建设事业。

十、依照法律和规定任免、培训、考核和奖惩行政机关工作人员。

十一、办理区、镇人大议案、代表的意见、建议,并向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报告办理情况;办理区、镇政协委员的提案。


办公地址:天津市北辰区津围公路小淀村南

邮政编码:300400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夏季)14:00--17:30;下午(伏天)14:30--17:30;下午(冬季)13: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22-26990461

办公邮箱:bcqxdz@tj.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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