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淀镇“三举措”贯彻落实《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发布日期:2020-06-08 00:00 来源:小淀镇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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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内容全文

小淀镇高度重视《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宣传贯彻落实工作,围绕承担的职责任务、从三方面力促《条例》贯彻落实。

一、广宣传,努力提高《条例》的影响力

一是内外联动,提升条例知晓率。充分发动机关各部门与村(社区)参与其中,注重引导党员、工作人员在公共秩序、环境卫生、交通出行等方面主动发挥表率和示范宣传作用,不断提高《条例》知晓率和参与率,切实规范群众言行,提升群众文明素质。二是广覆盖,扩大条例的宣传面。小淀镇结合北辰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区工作,在建筑围挡、LED屏、宣传栏、楼门道等与群众日常活动息息相关的设施、场所,集中刊播《条例》宣传广告,积极扩大影响,扩大群众覆盖面。三是“线上线下”广传播,提升条例执行的影响力。充分发挥新兴媒体作用,用好社会宣传渠道。在“微小淀”“小淀简讯中”设立专栏,定期刊发与《条例》相关的信息,努力提升条例执行的影响力。

二、抓融入,力促条例落地落实

小淀镇结合各村(社区)工作实际,把《条例》的精神贯彻融入到精神文明建设的各项工作中。一是发动各村(社区),在各类节日、娱乐、宣传活动中广泛宣传和践行《条例》,以润物无声、潜移默化的方式,引导群众争做文明有礼小淀人,真正体现“小淀是我家,文明靠大家”的理念。二是有序组织开展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等各类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通过开展“十项文明创建”活动,全面推行文明行为培育和践行活动,倡导无偿献血、礼让斑马线、文明劝导等文明行为,用实际行动践行《条例》,形成社会示范效应。三是建好用好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利用各类志愿者队伍广泛宣传和践行《条例》。充分发挥时代楷模、道德模范、身边好人、优秀志愿者等先进典型的引顿作用,让《条例》在全社会得到更好的践行和弘扬。

三、强执行,力促学习贯彻常态长效

小淀镇高度重视《条例》的执行工作,多次联合小淀镇执法队、派出所和各村(社区)负责人商讨《条例》执法情况,联动解决在贯彻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重点、难点,切实深化贯彻执行的成效,力促《条例》常态长效,提升群众的文明素质。同时,进一步强化道德模范和文明先进典型的引导作用,强化对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的宣传,鼓励各村(社区)对本单位文明行为工作人员进行表彰,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崇尚、学习、捍卫、关爱先进,营造德者有得、好人好报的价值导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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