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北辰区小淀镇人民政府机关 小淀镇14-01单元、14-07单元、14-09单元部分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项目 (项目编号:QMJY-A-20230529-12)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3-06-19 18:00 来源:天津市北辰区小淀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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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小淀镇14-01单元、14-07单元、14-09单元部分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市北辰区小淀镇津围公路东(天津小店国际当代艺术区F-50)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7月04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QMJY-A-20230529-12
项目名称:小淀镇14-01单元、14-07单元、14-09单元部分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96.0万元
最高限价:196.0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额 预算(万元) 最高限额(万元) 采购目录 采购需求
第1包 196 196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详见项目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日起至该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成果在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官网公布及向甲方提交最终成果(含电子版成果)(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供应商自身为小型或微型企业则给予10%的扣除,否则不予扣除)。投标供应商应当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标明本企业规模。中小企业划分请参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将不给予价格扣除。 2、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对其价格给予6%的扣除(供应商自身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则给予6%的扣除,否则不予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未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将不给予价格扣除。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对小微企业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4、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后一个小时之内“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5、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至2023年之间任意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开标前三个月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开标前半年内任意3个月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相关证明指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增值税减免申报明细表,企业所得税预缴纳税申报表及其它应纳税申报表,需要提供依法网上申报缴税所在官方网站的截图或税务机关出具的证明文件。); 4、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出具书面声明。(截至磋商当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乙级及以上;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6月19日到 2023年06月27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北辰区小淀镇津围公路东(天津小店国际当代艺术区F-50)
方式:时间:2023年6月19日 ----2023年6月23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全铭嘉宜(天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天津市河北区中山路锦绣园B座1804) 方式:(1)需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现场发售。未购买磋商文件不具备本项目的投标资格。(2)因新冠疫情影响,本项目推荐网上报名:供应商须将供应商资格要求复印件发送至zfy941016@163.com,注明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及联系人、联系电话报名,并致电15522648923购买磋商文件。(3)投标人在购买磋商文件后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投标人(注册网址:http://tjgp.cz.tj.gov.cn/gys_login.jsp)。
售价: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7月04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河北区中山路锦绣园B座1804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7月04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河北区中山路锦绣园B座1804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  本项目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10.0%的价格扣除;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北辰区小淀镇人民政府机关
地址: 天津市小淀镇人民政府大楼
联系方式:138212155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全铭嘉宜(天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北辰区小淀镇津围公路东(天津小店国际当代艺术区F-50)
联系方式:022-233550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凤怡
电 话:15522648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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