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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淀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09 11:10 来源:天津市北辰区小淀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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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2023年,小淀镇政府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央、市、区关于深化政务公开的具体要求,全面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为全镇经济社会发展和服务型政府建设提供了坚强保障

主动公开。2023年,我单位坚持以政务网为公开主平台,以“微小淀”微信公众号、村居宣传栏等为辅助手段,明确专人负责信息收集整理、审核发布,促进平台健康有序运行。全年围绕政府采购、行政处罚、财政预决算、就业、养老、公共服务等内容,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9条。

(二)依申请公开。2023年,我单位接到依申请公开事项33件,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实事求是原则在法定期限内,根据申请人提出的信息获取方式进行了回复,申请人未提出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2023年,我单位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规定,健全审查机制,规范信息报送流程,遵循“先审批、后发布”,“谁发布、谁负责”原则,严格履行信息公开审核手续,确保政府信息安全。强化信息更新时效、质效,避免出现更新不及时、质量不高等现象。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安排专人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维护和更新,落实值班读网制度,定期对平台内信息进行浏览,防止错误链接、空白网页等问题,提高信息公开质量

(五)监督保障。由党政综合办公室牵头做好政务公开落实工作,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积极参加全区政务公开、政府网站等业务培训工作,提升政务公开和网络安全工作水平,全年没有发生政府信息页面链接不通、泄露个人隐私等问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3

0

0

0

0

0

3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2

0

0

0

0

0

2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7

0

0

0

0

0

27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3

0

0

0

0

0

3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3

0

0

0

0

0

3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单位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政务公开高质量建设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距离。二是政务公开的宣传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强,涉企惠企和便民利民事项的到达率、知晓率仍有提升空间。三是干部队伍政务公开素养还需进一步加强。

下一步,我单位将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实时挖掘各项法定主动公开信息,加强对群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特别是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的政府信息,加大公开力度。运用信息化手段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扩大政府信息传播力和影响力。规范信息公开流程,提高申请处理效率,方便群众获取政府信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服务工作。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培训会议,提升干部业务水平,同时加大与单位内各部门对接力度,努力做到产生的信息应公开的全部公开、及时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2023年我单位不存在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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