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北辰区西堤头镇 建设工程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天津市北辰区西堤头镇
建设工程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北辰区西堤头镇人民政府印发
2022年12月08日
天津市北辰区西堤头镇
建设工程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1总则
1.1目的依据
为提高我镇建设工程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及时有效地应对我镇建设工程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依据《北辰区建设工程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文件,结合本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1.2适用范围
本预案是我镇处置一般以下建设工程安全事故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
本预案所称建设工程安全事故,是指由于施工原因危及社会和公众安全、导致国家和人民财产遭受严重损失的事件,本预案适用于指导本镇开展建设工程安全事故的专项应急演练。
本预案所指建设工程不含水利工程。
1.3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分级负责,属地管理;控制风险,科学预警。
1.4风险分析
1.4.1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西堤头镇辖区内的楼宇建设、工贸企业的生产用房建设、村居民改善居住条件的住宅建设以及其他市政工程建设,蓬勃发展。
1.4.2建筑施工项目风险特征
建筑施工作为高危行业,存在着高空、交又作业多,施工过程易受到干扰,安全投入不足,建筑工人安全意识不强等因素,因此建筑施工风险高发。
(1)建筑局部倒塌
脚手架(包括落地架、悬挑架、爬架等)人、模板和支撑,起重塔吊、物料提升机、施工电梯安装与运行,人工挖孔桩(井)、人工基坑(槽)施工,局部结构工程或临时建筑(工棚、围墙等)失稳,造成坍塌、倒塌事故。工程材料、构件及设备的堆放与搬(吊)运等发生高空坠落、堆放散落、撞击人员等事故。
(2)高处坠落
高度大于2m的作业面(包括高空、洞口、临边作业),因安全防护设施不符合要求或无防护设施、人员未配系防护绳(带)等造成人员踏空、滑到、失稳等意外。
(3)机械伤害
施工过程中涉及金属切割、冲击钻孔(凿岩)等,机械设备的运动部分会对人体造成包括绞、碰、割、戳、挤等形式的伤害,如机械设备的防护设施不齐全完备,将会出现意外事故。
(4)中毒窒息
人工挖孔桩(井)、室内涂料(油漆)及粘贴等因通风排气不畅可能造成人员中毒窒息。
(5)火灾爆炸
施工用易燃易爆化学品临时存放或使用不符合要求,防护不到位,可造成火灾爆炸。
(6)物体打击
原料、成品、半成品在存放区摆放,摆放不合理等原因脱离原位置,坠落伤人,造成物体打击事故。
设备未做到定期检维修,在使用过程中零部件,由于松动、脱离或折断、碎裂、甩出等可能对人体造成伤害。
检维修过程中,作业人员未将工具、零部件等放置在规定位置,工具、零部件坠落伤人。
2组织体系
2.1领导机构
2.1.1西堤头镇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镇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我镇的建设工程事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镇党委书记、镇长担任,副组长由镇领导班子成员担任,成员为镇政府各办公室、中心、站所负责人。
2.1.2镇领导小组的职责
(1)定期召开建设工程安全事故应急工作会议,研究、决定和部署我镇突发建设工程安全事故应急管理的各项工作,包括建设工程安全事故应急准备、宣传培训、预警预防、应急响应、灾后重建、应急队伍管理等工作。
(2)领导处置本镇行政区域内发生的一般等级以下建设工程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和对一般以上建设工程安全事故的先期应急处置。
(3)负责检查、指导全镇建设工程安全事故应急资金、队伍、物资、应急指挥平台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2.1.3成员单位及其职责
城建办: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拟定本镇村镇建设和管理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与管理;乡村公路管理与养护工作;负责建设工程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队伍的建设与协调管理;加强对建设工程的安全检查、风险提示;指导并督促各施工企业开展建设工程安全事故的预防与应对工作:编制建设工程安全事故情况快报,参与做好建设工程安全事故的宣传报道与新闻发布工作;督促落实对建设工程安全事故造成损坏的供电、通信、供气、供暖设施的抢修和应急处置工作;参与事故调查与损失评估等工作。
安全办: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建设工程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参与建设工程事故调查工作。
消防站:实施对次生火灾的扑教;协助工程抢险教援队伍管救被困、被埋压人员。
镇公安派出所:负责建设工程安全事故现场治安保障,根据需要协助对现场和相关区域进行交通管制和警戒。
镇卫健、民政部门:负责督促、指导事故企业做好伤亡人员的善后相关工作,并参与事故的善后处置工作。
镇卫生院:负责对受伤人员的现场紧急救治、转运危重伤员至专业医疗机构继续救治,做好现场卫生防疫等工作;及时向镇领导小组报告伤员数量及医疗救治情况。
镇企管部门:督促开展突发事件的现场环境污染监测工作,提出环境污染消除和治理方案;协调、督促本镇镇属企业做好建设工程安全事故抢险救援及善后相关工作。
镇农业经济发展中心:负责提供气象预警信息并为建设工程安全事故的处置提供气象信息服务。
镇网信办:发布建设工程安全事故信息,引导舆论宣传。
镇党政办:负责建设工程安全事故应急物资的储备和管理,应急期间,根据现场指挥部的要求及时发放应急物资,做好应急人员的后勤保障;应急结束后,及时补充已消耗的应急物资。根据应急处置工作需要,镇领导小组对成员单位的组成进行相应调整。
2.2工作机构
2.2.1镇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建设工程安全事故)办公室,以下简称镇领导小组办公室。该办公室设在城建办,办公室主任由分管领导担任。
2.22镇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
(1)负责镇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起草镇领导小组有关文件落实镇领导小组各项工作部署。
(2)组织修订建设工程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组织宣传黄育、培训和演练。
(3)负责应急专家组、应急指挥平台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4)负责对应急队伍、物资、设备建设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
(5)承办镇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2.3现场指挥部
根据建设工程事故现场应急救援需要,适时成立现场指挥部。按照“战区制、主官上”的原则,现场指挥部总指挥由镇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分管副镇长担任。现场指挥部下设8个工作组,根据抢险救援的实际需要,也可作相应调整。
(1)综合协调组:负责传达现场指挥部领导决定,协调并督促相关单位落实现场指挥部领导下达的指令:承担外联和现场指挥部内部协调、现场会务、资料收集等工作。
(2)抢险救援组:负责落实现场指挥部下达的抢险任务,指导,配合施工企业搜救遇险被困人员、消除危险等一线抢险救援。
(3)治安维护组:负责维护抢险救援现场及周边治安秩序,包括警戒线设置、人员控制等;协同交警为抢险救援资源的运送以及伤亡人员的转运提供通行便利;遇难者遗体处置、家属安抚;配合事发企业做好财产保护。
(4)医疗救护组:负责组织对伤员的现场紧急救治,转送危重伤员到专业医疗机构进一步救治。
(5)信息舆情组:负责组织安排新闻发布、协调接待媒体采访、上报事件相关信息等工作。
(6)专家咨询组:负责参与制定应急抢险救援工作方案,针对抢险教援中随时出现的疑难技术问题提出方案措施,为一线抢险救援提供技术指导。
(7)后勤保障组:协调落实现场指挥部临时工作场所;协调落实现场指挥部指挥系统硬件及抢险救援人员后勤保障;完成现场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8)善后处置组:负责组织开展事故原因分析、问题整改、逐步恢复施工;妥善安抚亡者家属、伤者医治及慰问,兑付抚恤及其他赔偿;征用物资归还补偿;防止建安事故引发社会群体事件。
2.4施工企业
各建设施工企业是建设工程安全事故的第一响应主体,主要负责建立建设工程安全事故预防体系并组织实施;及时、准确上报突发事件信息;编制、报备企业应急预案;组建应急队伍、配备应急物资及应急设备;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完成镇指挥部下达的其他任务。
3监测预警
3.1风险监测
3.1.1严格落实建筑物所有权人建筑安全主体责任,压实工程项目参建各方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加强政府部门监管责任。
3.12建立建设工程危险源数据库,对重大危险源实时监控,定期分析,监督检查,分级管理,挂牌督办。要持续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起重机械、高支模、深基坑等专项治理,加大对项目起重机械、架设设施的安装(拆卸)和验收活动的执法检查,严查安拆单位资质资格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3.2隐患排查
3.2.1各建设工程施工企业要建立健全内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制定风险控制、隐患排查与治理、内部监督等措施。
3.2.2加强对管理与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落实施工现场安全网络化管理,切实消除隐患因素。
3.2.3兑现隐患治理责任奖惩制度,向施工各班组层层压实安全责任。
3.2.4加强对重大危险源和重大隐患的排查和整治,建立工程安全档案,对风险因素及隐患进行实时监控、限期整改。
3.3预警传递
3.3.1预警信息来源
本镇建筑工程安全事故预警信息,一是来源于现场施工企业的主动信息报告和镇现场检查中发现的风险问题,二是政府职能部门的风险提示与预警信息。
3.3.2预警发布渠道、信息载体
预警信息的发布,可通过镇信息平台、微信公众号、电话通知、手机短信,也可采取警报器、电子显示屏,宣传车、大喇叭等方式逐户传递:在新电断网的情况下,通过人员传递、手持喇叭、敲锣等方式传递预警。
33.3针对脆弱人群的传递措施
对农村老幼病残孕等特殊人群的预警信息,由其所在村联系干部一对一负责传递。
4应急处置
4.1信息报告
4.1.1建设工程突发事件发生后,施工单位或村(社区)信息员第一时间报带班领导,镇值班室,情况紧急时直接拨打119、110、120等报警和急救电话;镇值班室接报后立即报本单位带班领导、区政府值班室,并通报区应急、卫健委、住建委。
4.12信息报告的内容主要包括:信息来源、时间、地点、事件性质、损害程度、人员伤亡情况、已采取的措施、可能发展的趋势等,对暂时无法判明等级的突发事件,应根据事件可能达到或演化的级别和影响程度,及时续报事件发展情况。
4.2先期处置
建设工程安全事故发生后,项目总包企业为先期处置的主责单位,应立即组织开展抢险救援,总包企业项目负责人为抢险教援指挥的第一责任人。项目总包企业根据现场实际需要,先期处置可选择采取以下措施:
(1)立即停工,并将危险环境中的施工人员撤离至安全区域;
(2)清点人员,初步核实事故人员伤亡及失踪失联人员情况;
(3)向镇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事件准确信息,并随时续报救援进展情况:
(4)根据抢险需要立即拨打120,119、110等救援电话,通知相关单位到场救助;
(5)安排人员到现场周边接应赶往现场抢险救援的人员、车辆和设备;
(6)当突发事件造成或可能造成重大灾害和社会影响时,应及时安排专人对危险区域进行看护,并进行围挡、隔离、封闭,确定抢险救援工作区域,同时安排人员进行交通疏导,维护现场及周边秩序;
(7)调集所属人员和技术力量,在确保绝对安全的前提下,消除影响抢险救援的阻碍和不利因素,并组织开展抢险救援;
(8)根据实际需要,主责处置事故企业还可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开展先期处置。
4.3现场处置
4.3.1成立应急处置现场指挥部,按照“战区制,主官上”的原则,现场指挥部总指挥由镇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分管副镇长担任。
(1)指定现场联络员,上报区政府值班室、区应急局,并负责续报和深入续报现场处置情况。
(2)快速组织镇综合应急救援队伍,限定时间赶赴现场分组处置,控制现场动态,排除险情。
(3)协调联系签订应急救援协议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社会救援力量参加应急救援工作。
4.3.2根据预案成立若干工作组,分头开展应急处置,及时抢救受伤者和物资,安全疏散转移危险地带人员,布置警戒,划定保护范围等。
(1)人员搜救:应急救援人员应做好自身安全防护:头戴钢盔、交穿防钉防火防滑胶鞋、系好安全带等;指定专人现场看护,遭遇险情立即撤离;协同施工企业全力搜寻失踪失联人员;转送伤员到现场医疗救助点,接受救治;清理事故现场,撤离施工人员。
(2)警戒疏散:维持抢险救援现场及周边治安秩序;设置现场警戒线,疏散现场无关人员;保障抢险救援资源及伤亡人员的转运交通通畅;做好遇难者遗体处置、家属安抚工作,防范群体事件的发生;配合事发企业做好财产保护。
(3)医疗救护:组织对伤员的现场紧急救治,转送危重伤员到专业医疗机构进一步救治;实施一线抢救的医护人员必须三人一组,救护防险各司其职。
(4)联动支援:根据现场抢险救援需要,迅速启动联动机制,调集事故周边村企相关方面人员、抢险队伍、设备物资到达现场,开展抢险救援工作。
4.4扩大响应
4.4.1当事态发展,超出镇级应急处置能力时,现场负责人应立即向上级报告,请求支援,在上级应急指挥机构到达现场前,继续实施力所能及的应急处置,控制事态发展。
4.4.2区层面应急指挥机构到达现场后,镇现场负责人及时汇报现场情况,移交现场指挥权,协助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4.5应急结束
当建设工程事故处置工作基本完成,次生、衍生危害被基本消除,应急响应工作即告结束。
5后期处置
5.1恢复生产
事故应急处置结束后,应组织有关专家、施工企业开展事故原因分析,提出问题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施工企业做好现场清理,全面完成整改,彻底消除隐患后逐步恢复施工。
5.2善后处理
施工企业要妥善安抚亡者家属、继续安排伤者医治,及时兑付抚恤及其他赔偿;征用物资归还补偿;防止建安事故引发社会群体事件。
6应急保障
6.1救援队伍及设备、物资保障
6.1.1各施工企业应建立满足处置一般突发事件需要的专、兼职轮险救援队伍,并储备一定数量的设备物资。加强对储备物资的管理,根据需要及时补充和更新。当发生建设工程安全事故时,以施工企业应急救援队伍处置为主。当超出施工企业自身处置能力时,可请求所在镇应急领导小组给予支援。
6.1.2镇应急领导小组应建立满足处置一般突发事件需要的专业抢险救援队伍,并储备一定数量的设备物资。加强对储备物资的管理,根据需要及时补充和更新。当发生建设工程安全事故时,应根据现场处置需要,及时调派所属抢险救援力量赴现场参与处置。当现场救援超出镇政府处置能力时,可请求区市指挥部办公室协调支援。
6.1.3建立抢险队伍和物资联动共享机制。根据现场处置需要,镇指挥部办公室有权调派或临时征用村组或相关企业抢险队伍和物资,各单位应按照镇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的指令落实到位。
6.2资金保障
6.2.1处置建设工程安全事故所需财政担负的经费,按照现行事权、财权划分原则,由财政部门按规定子以保障。
6.2.2建筑施工企业应将抢险设施购置和维护、应急物资储备、应急演练等费用纳入年度预算,并按计划实施。
6.3通信保障
各相关部门及有关单位、施工企业要设立应急值守专用电话,建立有效救援通讯网络,明确参与部门通讯方式及通讯录,保证建设工程突发事件抢险救援的通信畅通。
6.4机制保障
6.4.1建立建设工程突发事件应急工作联席会制度和联络员会议制度。镇应急领导小组每年至少组织召开1次成员单位参加的突发事件应急工作联席会,总结、安排、部署全镇建设工程突发事件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加强建设工程安全事故应急工作的组织协调,提高应急能力和水平。
6.4.2镇各成员单位应确定1名应急联络员,根据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形势,镇领导小组办公室适时召开应急联络员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1至2次。
6.5指挥系统技术保障
6.5.1镇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建立和完善应急指挥技术支撑体系,进一步拓展应急指挥平台的使用功能,加快推进应用,以满足各种复杂条件下建设工程安全事故指挥处置需要。
6.5.2镇领导小组办公室要逐步建立和完善应急指挥基础信息数据库。应急指挥基础信息数据库包括隐患及危险源监测和预警数据、应急决策咨询专家数据及抢险设备物资信息数据等,做到及时维护更新,确保数据准确可靠,为建设工程安全事故应急指挥和决策提供支持。
7预案管理
7.1培训演练
711镇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指导建设工程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的教育和培训工作,指导建设工程施工企业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专业培训,完善应急预案,指导并督促相关单位开展本预案的培训工作,增强企业职工预防建设工程安全事故的常识和防范意识,提高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
7.1.2镇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组织镇专业抢险救援队伍应急演练,不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水平;督促施工企业定期组织内部应急人员进行应急演练,不断提高协调处置和现场救援能力.应急预案的演练每年举行1次,日常救援演练由企业结合日常施工作业自行组织实施,原则上每年演练1次。
7.2制定解释
7.2.1本预案由镇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经镇人民政府批准,由镇人民政府印发实施。预案印发后20天内报送区应急局备案。
7.2.2本预案由镇建设工程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7.2.3各村组、各成员单位按照本预案确定的职责,制定各自建设工程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应急保障预案,并报镇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施工企业应依据本预案,编制本单位建设工程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施工现场处置应急方案,
7.2.4镇领导小组办公室应结合应急管理工作实践,及时组织修订预案。遇有特殊情况可随时修订,修订后的应急预案应重新办理审查、论证、备案等各项程序。
7.3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