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北辰区西堤头镇清融雪 事故应急预案

发布日期:2022-12-09 15:30 来源:西堤头镇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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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北辰区西堤头清融雪


事故应急预案

西堤头人民政府印发

20221208日


西堤头镇清融雪工作预案

    1 总则

    1.1目的依据

为做好本镇大面积降雪、暴雪灾害防御工作,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北辰区清融雪工作预案》、《北辰区西堤头镇突发事件综合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文件,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1.2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镇辖区内的除雪工作。

1.3工作原则

统一指挥,上下联动;专业为主,社会为辅;清融结合,科学作业。

1.4风险分析

近年来,在气候环境日益复杂变化的情况下,极端气象灾害的反常性、突发性、不可预见性仍然较为突出,本镇发生大面积降雪、暴雪等灾害的可能性仍然存在。

2 组织体系

2.1领导机构

成立西堤头镇清雪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指挥长由镇党委书记,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担任,副指挥长由分管副镇长担任,西堤头镇属各办、中心以及村负责人为成员。指挥部下设除雪清障、执法检查、医疗救护、资源保障、综合协调等5个工作组,分工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指挥部职责:

(1)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除雪工作的指示要求,研究制定除雪工作具体措施;

(2)编制修订本镇清融雪应急预案;

(3)组织开展本镇大面积降雪及暴雪灾害等应对工作;

(4)请求协调上级、相关部门(单位)给予支援帮助。

2.2工作机构

    指挥部办公室设在镇公共管理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公共管理办公室主任担任,具体负责指挥部日常事务,协调开展各项工作。

3预防预警

3.1预防

进入秋冬季,根据降雪冰冻特点,做好以下预防准备工作:

(1)宣传培训:加强宣传培训,组织开展专项演练,增强辖区群众预防灾害和自我保护意识,做好防范应对的思想准备。

(2)应急值守:指挥部进入临战状态,组织抢险救援力量,加强应急值守,备全备足应急物资,做好通讯保障等工作。

(3)督查检查:组织开展对镇域内各风险点、危险源的安全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整改。

3.2预警

协调气象、城管等部门,快速获取预警信息,利用宣传车、大喇叭、电子显示屏、公众号、短信息等载体进行传递。针对老、弱、病、残、幼等脆弱人群,组织村(社区)干部、小巷管家、志愿者等人员逐户通知,做好防范应对工作。

4应急处置

4.1信息报告

指挥部在接到区清雪指挥部下达指令后,迅速联系各村(社区)统计情况,每间隔4小时向区清雪指挥部办公室上报除雪工作进度、除雪工作信息和简报。若发生突发险情,事发村(社区)及相应网格员,第一时间向指挥部报告,按照15分钟电话报告、30分钟内书面报告的要求向区机关值班室报告,并通报城管等部门。

4.2分组救援

(1)除雪清障组:由镇公共管理办牵头,负责组织专业队伍对各级道路、公共场所等责任区域开展除雪、除冰以及清理因降雪导致脱落的构筑物(附着物)等;组织发动村、志愿者参与胡同里巷、楼群甬路的义务除雪工作。

(2)执法检查组:由镇综合执法大队、城建办牵头,对道路、桥梁、涵洞以及镇属管网设施进行巡查检查,督促商户、建设单位落实清雪责任;及时发现险情,向指挥部报告。

(3)医疗救护组:由镇公共服务办牵头,负责发生灾害性降雪时的医疗救援保障工作。

(4)资源保障组:由镇党政办牵头,负责保障除雪工作所需车辆、器械、设备等物资供应。

(5)综合协调组:由镇党政办公室牵头,负责搜集汇总受灾情况;协助指挥长组织实施除雪行动,传递指令;配合做好宣传动员工作。

5善后处置

除雪工作结束后,镇公共管理办及时组织雪后市容环境卫生恢复工作。

6应急保障

6.1队伍保障

以全镇环卫专业队伍为主力,广泛发动企事业单位、村民群众、物业公司参与清融雪作业,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每年10月底前,至少组织1次除雪工作应急演练。

6.2物资保障

详见附件2

7预案管理

7.1制定解释

本预案由镇公共管理办负责制定、修订和解释。

7.2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8附则

8.1融雪标准

8.1.1融雪过程中,融雪作业车辆做到安全行驶,道路布洒融雪剂要均匀,要与花坛、绿地保持一定的距离,确保融雪剂不污染花坛、绿地及树穴,做到融雪有效,无漏撒。根据雪情和气温变化,适时调整融雪剂的布洒量,确保有效融雪。

8.1.2在融雪工作中要本着集中力量对立交桥、高架桥、桥涵、弯道、坡道等重点路段进行清融雪作业,然后按照“轻重缓急,先打开一条通道,再向两边扩展”的原则进行清融雪作业。

8.1.3白天降雪时,领导小组要组织作业单位,力争做到区清融雪指挥部下达指令后“4小时和8小时打通道路计划,雪中融、雪后清,边融边清,及时清除道路积雪和路面结冰”。

8.1.4要及时对垃圾转运站、公厕等公共设施门前进行清融雪作业保证生活垃圾正常清运和垃圾运输车辆的调配工作,确保垃圾能及时运出。要组建清雪保障队伍,遇到特殊情况采取应急措施。

8.1.5要密切关注天气温度、湿度、降雪量等变化,要按照区清融雪指挥部部署,适时对道路、桥梁、涵洞进行融雪作业,严防雪后形成冰板路。

8.1.6保障融雪物资及时到位。融雪剂的储备可根据道路总面积以融通一次中雪的用量为一个基数,入冬前的储备不少于3个基数。尽量在交通枢纽和大型立交区域设立融雪剂存放点,以备降雪后就近使用。

8.2清雪标准

8.2.1里巷和便道净雪要就近堆入树穴、花坛或空地,严禁便道积雪外运或抛入道路,影响车辆通行。

8.2.2不得在果皮箱、垃圾池周围堆放积雪,禁止向积雪堆上倒垃圾、杂物和污水;禁止向路面、桥梁、涵洞铺撒垃圾、渣土、炉灰等杂物。

8.2.3不得将含有融雪剂的积雪倒入绿地、花坛、树穴;禁止向行洪河道和景观河道内倾倒积雪。

8.2.4禁止将含有垃圾、杂物的积雪倒入下水井;不得将积雪倒入排水井以外的检查井中。

8.2.5积雪下井作业时,井口必须设专人看护,设警示标识;作业完毕,要立即盖好井盖,恢复正常通行条件,确保行人、车辆安全。

8.2.6对在应急管理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和奖励。对在工作中违反应急管理相关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据有关规定予以追责和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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