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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天津市北辰区老年人助餐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11120000112011300018871XP/2020-00370 发 布 机 构 :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政府

发 文 字 号 : 〔北辰政办发〔2019〕26号 〕 主    题 :政务公开

成 文 日 期 :2019年12月26日发 文 日 期 :2019年12月26日

有   效  性 :

废 止 依 据 :

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天津市北辰区老年人助餐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天津市北辰区老年人助餐服务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北辰政办发〔2019〕26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委、办、局,区直各单位:

《天津市北辰区老年人助餐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9年12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北辰区老年人助餐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老年人助餐服务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津政办发〔2019〕3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我区老年人助餐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老年人助餐服务工作以解决老年人“吃饭难”问题为目标,为老年人提供安全、方便、实惠的助餐服务,重点保证三类特殊人群的就餐需求,确保至2019年底,各街道、天穆镇、北仓镇、双街镇、宜兴埠镇完成开设一级老人家食堂,到2020年实现全覆盖。

二、基本原则

(一)市区指导、街镇主办。老年人助餐服务工作纳入民心工程,街镇和居(村)具体组织实施老人家食堂的开设、运营、管理等。

(二)政府扶持、社会化运营。通过市、区两级助餐补贴,鼓励引入社会力量参与助餐项目,支持社会力量建设和运营老人家食堂。鼓励老人家食堂规模化、连锁化、标准化运营。

(三)平台管理、信息化支撑。运用“互联网+”和大数据技术,开发老年人助餐服务信息平台,提升助餐服务智能化、信息化和便捷化水平,打造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的助餐服务网络。

三、助餐服务流程

(一)开设老人家食堂

各街镇至少开设1家一级老人家食堂,采取社会化运营的方式,委托日间照料中心食堂、养老机构食堂、社区食堂、区级配餐中心、社会餐饮企业等为助餐机构,为街镇域内有需求的老年人提供助餐服务。各居(村)委会根据需要,可以设置集中就餐点(二级老人家食堂)。

(二)配餐方式

采用自取餐、集中就餐、送餐(指定助餐点)3种配餐方式。

(三)经营单位监管

承接老人家食堂的助餐机构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食品经营许可、消防安全等资质。鼓励养老机构食堂、社区食堂、区级配餐中心参与经营。

助餐机构由街镇择优委托开设,并报区民政局进行备案,统一悬挂老人家食堂标识。

四、补贴政策

(一)补贴对象

本市户籍8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本市户籍60周岁以上低保、低收入且照料等级为重度的老年人;享受本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中60周岁以上且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重度残疾人。入住养老机构的老年人暂不享受助餐补贴。具有本市非本区户籍且满足上述条件的老年人可在我区申请助餐服务,享受助餐补贴。

(二)补贴申请

符合补贴条件的老年人(监护人),按居住地凭个人身份证和户口本通过网上平台自行申请助餐服务,也可到现居住地居(村)委会请工作人员协助办理。经审核通过后,享受助餐补贴。

(三)补贴标准

老年人助餐补贴:符合补贴条件的老年人给予每餐3元(每天午餐1次,每周5天)的助餐补贴。助餐补贴不发放现金,通过助餐价格优惠的方式体现。

老人家食堂运营补贴:为老年人每发放1次助餐补贴,给予老人家食堂2元的运营补贴。

五、供餐标准

老人家食堂面向公众开放,重点服务老年人,优先满足对三类特殊人群助餐。为享受补贴老年人提供助餐,要提供价格为13元的标准套餐(各街镇可视情调整餐费标准,但上下浮动不应超过30%)不少于2种,供老年人选择。

六、订餐方式

(一)网上订餐

通过市级老年人助餐服务信息平台——天津老人助餐APP订餐。

(二)电话订餐

根据老人家食堂服务电话进行订餐。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分管副区长牵头的老年人助餐服务工作领导机制,统筹推进老年人助餐服务工作。区民政局要加强对助餐服务工作的指导和补贴资金管理,逐步应用信息化管理手段。区财政局要严格落实补贴资金,加强资金管理。区市场监管局要加强老人家食堂的食品安全监管。区商务局要积极引导有条件的餐饮企业参与老年人助餐服务。区公安交管部门要对老年专用送餐车的通行给予支持。街镇和居(村)要对补贴对象开展资格审核及信息录入,组织老人家食堂的开设、运营和管理等。

(二)加大资金支持。市、区两级财政给予运营补贴和助餐补贴,并安排一定资金推动本区老年人助餐服务发展。按要求先行先试的街镇,补贴从实际开展助餐服务工作日起算。

(三)加强评估监管。要建立准入、退出和评估机制,采取委托第三方等多种方式对助餐服务工作、食品安全、食堂管理等进行评估,并依据结果进一步规范老年人助餐服务。

(四)加大宣传力度。利用报刊、网络、微信等各种媒体公开老人家食堂的分布地点和“助餐地图”,确保政策宣传覆盖每个居(村)、每户家庭、每个老年人。积极争取社会各界特别是老年人的理解和支持,不断提高知晓率,让更多老年人享受更加便捷高效优质的助餐服务。

各部门、各街镇要按照文件精神,认真落实方案,充分认识开展老年人助餐服务的重要性,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加强协调,形成合力。各街镇要抓好本域内一级老人家食堂助餐单位的咨询、选择、认定工作,将民心工程落到实处,提升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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