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北辰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1年预算公开

发布日期:2021-02-18 16:22 来源:天津市北辰区生态环境局
字号

附件2

天津市北辰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实施国家和本市有关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参与起草涉及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的相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环境保护、地下水污染防治以及对因开发土地、矿藏等造成生态破坏,自然保护地内进行非法开矿、修路、筑坝、建设等造成生态破坏,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陆源污染物损害防治等方面的行政执法工作。

(三)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客运、物流等用车单位或停放地内机动车排气污染执法工作,以及对港口、机场、建设工地等区域内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执法工作,负责机动车定期排放检验机构和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等油气排放执法工作。

(四)负责调查处理本行政区域内(除跨流域外)的环境违法行为。

(五)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区级管辖的涉核与辐射污染防治、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安全与防护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六)组织开展全区性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检查工作。

(七)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人民群众的污染举报和执法案件的信访、投诉受理。

(八)负责推动落实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信息化、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负责组织区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宣传教育和人员培训工作。

(九)完成区生态环境局交办的其他相关执法工作。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上述职责,执法支队内设6个职能处室,下辖0个预算单位。年末实有人员20人,其中:在职人员16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4人。

三、部门预算草案编制情况

(一)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部门收入预算501.75万元,与2020年预算相比增加176.46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人员,基本支出增加。其中,本年收入合计501.75万元,与2020年预算相比增加176.46万元,包括财政拨款501.75万元(含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01.7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上级转移支付资金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下级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

(二)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部门支出预算501.75万元,与2020年预算相比增加176.46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人员,基本支出增加。其中:

1、21011医疗保障18.39万元,其中: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 13.3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医疗保险。

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5.08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

2、21101环境保护管理事务336.75万元,其中:

2110101行政运行 324.25万元,主要用于:基本人员及公用支出。

2110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12.5万元,主要用于:环保辅助人员经费。

3、21103污染防治20万元,其中:

2110399其他污染防治支出 20万元,主要用于:污染鉴定损害评估费。

4、21111污染减排126.61万元,其中:

2111101环境监测与信息50.61万元,主要用于: “环保管家”项目工作服务费等。

2111102生态环境执法监察76万,主要用于: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处置及区域环境风险评估费、生态环境执法监察。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本部门2021年安排机关运行经费预算39.11万元包括办公费20万元、手续费0.1万元、差旅费0.15万元、维修维护费0.15万元、培训费0.79万元、工会经费2.99万元、福利费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1.8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06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21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499.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99万元。主要项目是

1.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处置及区域环境风险评估费120万。

2.“环保管家”项目工作服务费300万。

3.污染鉴定损害评估费79万。

4.办公设备及复印纸0.2万。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12月底部门各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包括。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年,本部门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6个,涉及预算金额    159.11万元

)专业性名词解释

1.部门预算。是指主管预算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及其行使职能需要,组织所属预算单位编制并逐级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后按程序依法批准的部门综合收支计划。

2.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关于空表的说明

1.本部门2021年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表为空表。

2.本部门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明细表为空表。

3.本部门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支出表为空表。

4.本部门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明细表为空表

5.本部门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明细表(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为空表。

6.本部门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明细表(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为空表。



附件3天津市北辰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doc

天津市北辰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1年预算套表.xls

天津市北辰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公开目录.doc

2021年部门预算批复-绩效目标(部门)_“环保管家”项目工作服务费 .xls

2021年部门预算批复-绩效目标(部门)_法律顾问咨询费 (支队).xls

2021年部门预算批复-绩效目标(部门)_环保辅助人员 (支队).xls

2021年部门预算批复-绩效目标(部门)_生态环境执法监察 .xls

2021年部门预算批复-绩效目标(部门)_污染鉴定损害评估费 .xls

2021年部门预算批复-绩效目标(部门)_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处置及区域环境风险评估费 .xls


友情链接

关于我们|网站地图|网站帮助|版权声明|法律声明

主办单位: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    承办: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标识码:1201130001 津ICP备12007310号-1 津公网安备 1201130212034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