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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北辰区2019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4-03 16:18 来源:北辰政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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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发布北辰区2019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的要求,依据《天津市高企认定办关于发布2019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安排的通知》,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了北辰区2019年度高新技术企业(以下简称高企)认定工作安排。请各镇、开发区(以下简称主管部门)组织好辖区内高企认定工作,协助企业做好申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市级高企认定

  市级高企的受理、认定、评审工作由区认定办(区科技局)组织,各主管部门务必于4月30日前在“天津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信息管理系统”(http://gqrd.kxjs.tj.gov.cn/newInnocom/#/login)中完成2019年全部计划培育高新技术企业的入库工作。5月20日前,申报企业应完成市级高企在线申报工作。各主管部门对辖区内申报市级高企的企业进行前期审查,出具核查意见表(附件2),于5月27日前报送至区科技局。

  二、国家级高企认定

  请各主管部门对申报企业做好宣传指导和服务工作,并按照通知要求的时间,将汇总后的纸质申报材料、加盖主管部门公章的核查意见表(附件2)和推荐表(A3打印,附件3)在规定时间统一报送至区科技局。请各主管部门加强对申报企业的沟通服务,以免造成延误。具体安排如下:

  (一)到期应重新认定高企

  1.范围

  2016年认定的国家级高企,2019年应重新认定的国家级高企(证书编号为GR201612000001—GR201612001410)。

  2.时间安排

  市认定办常态化受理,按一个批次评审,我区接收申报材料截止日期为6月25日。

  (二)新申报认定企业

  1.范围

  除上述到期应重新认定的企业,拟新申报2019年国家级高企的企业。

  2.时间安排

  市认定办常态化受理,分两个批次评审,我区接收申报材料截止日期分别为7月20日和8月20日。

  (四)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企业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的有关要求组织申报材料,将纸质材料上报至各镇、开发区相关部门。各主管部门对企业情况进行核实后,出具核查意见表和推荐表,连同企业纸质申报材料汇总后报送至区科技局。具体要求:

  1.报送1本纸质高企申报材料(专项审计报告为原件),申报材料参考格式见附件4;

  2.书脊位置注明新认定/重新认定、企业名称、所属领域、所属区(功能区)。

  企业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利用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http://www.innocom.gov.cn)系统中的15M附件,重点上传营业执照、年度财务报表、专项审计报告、知识产权证书、人员花名册、成果转化能力证明材料、创新性证明材料等主要证明文件(上传附件清单见附件4)。

  三、国家级高企更名或重大变化

  国家级高企发生名称变更或与认定条件有关的重大变化(如分立、合并、重组以及经营业务发生变化等),应在发生之日起三个月内向认定机构报告,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规定执行。申报高企又涉及更名的高企,需先完成更名程序,再提出申报。

  (一)时间安排

  2019年高企更名、重大变化等变更申请,市认定办常态化受理,截至日期为5月31日。

  (二)申报材料受理

  受理单位:天津市高技术研究发展中心

  地址:和平区成都道116号,市科技局2号楼201室

  联系人:卢姗(电话:58832972)

  (三)申报材料要求

  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上提交《高新技术企业名称变更申请表》,并将打印出的《高新技术企业名称变更申请表》与相关证明材料报认定机构。相关证明材料如下:

  1.简单更名(只有企业名称的变化):更名申请表、企业更名前后营业执照(复印件)、高企证书(复印件)、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

  2.复杂更名或重大变化:除简单更名需提供的相关材料外,其他同认定提交材料。

  四、高企发展年报

  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规定,企业获得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后,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填报上一年度知识产权、科技人员、研发费用、经营收入等年度发展情况报表,累计两年未填报的企业将取消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并追缴其已享受的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

  根据国家认定办要求,我市有效期内国家级高企须于2019年5月底前,在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系统”完成高企年报的填写工作。

  高企年报填报方式如下,二选一即可:

  (一)如果企业已经在“科技部火炬统计信息调查系统”中填写、提交高企发展年报信息,请登录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系统”,点击“获取统计系统高企年报数据”键,将高企年度发展报告数据从统计系统中导入到高企系统,再点击提交即可。

  (二)企业也可以在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系统”直接填报高企年报并提交。

  附件:

  1.天津市高企认定办关于发布2019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安排的通知

http://www.tjbc.gov.cn/att/0/10/51/10/10511006_925628.doc

  2.2019年高企认定核查意见表

http://www.tjbc.gov.cn/att/0/10/51/10/10511007_181678.xls

  3.2019年高企认定推荐表

http://www.tjbc.gov.cn/att/0/10/51/10/10511008_729305.xls

  4.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材料参考格式清单

http://www.tjbc.gov.cn/att/0/10/51/10/10511009_969769.doc

  5.研发费用辅助账汇总表

http://www.tjbc.gov.cn/att/0/10/51/10/10511010_318631.xls

  6.受理地点及联系方式

http://www.tjbc.gov.cn/att/0/10/51/10/10511011_625454.doc

  北辰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北辰区科学技术局代章)

  2019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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