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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北辰区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1112011300018871XP/2023-00001 发 布 机 构 :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政府

发 文 字 号 : 〔北辰政发〔2023〕1号 〕 主    题 :煤炭

成 文 日 期 :2023年01月20日发 文 日 期 :2023年01月20日

有   效  性 :有效

废 止 依 据 :

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北辰区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委、办、局,区直各单位:

《天津市北辰区碳达峰实施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政府

                                2023年1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天津市北辰区碳达峰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天津市碳达峰碳中和战略决策部署,根据《天津市碳达峰实施方案》,积极有序推进北辰区碳达峰工作,结合北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工作“三个着力”重要要求,深入贯彻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紧扣推动高质量发展主题,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增强系统观念,处理好发展和减排、整体和局部、长远目标和短期目标、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把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有力有序有效做好碳达峰各项工作,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努力建设繁荣富裕、文明和谐、宜居美丽的新北辰,确保如期实现2030年前碳达峰目标。

(二)工作原则

——统筹推进、重点突破。以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为引领,加快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和“一基地三区”定位,围绕《北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统筹推进各领域、各行业绿色发展,重点突破行业企业绿色转型问题,稳妥有序推进碳达峰工作。

——政府引导、市场推动。更好发挥政府引导作用,构建完善的绿色低碳政策体系,形成有效的政策保障机制,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激发市场活力和动力,推动政府和市场有机结合。

——节约优先、源头减碳。把节约能源资源放在首位,实行全面节约战略,发挥政策协同作用,持续降低单位产出能源资源消耗和碳排放,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生活方式,从源头控制二氧化碳排放。

——创新驱动、产业引领。充分发挥创新对绿色低碳产业发展的助推作用,坚定不移把创新摆在经济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充分发挥主导产业引领作用,加快构建绿色技术创新体系,推动新旧动能接续转换。

——稳妥有序、安全降碳。加强风险识别和管控,用好增量、盘活存量,科学把握降碳节奏,在降碳的同时确保能源安全、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粮食安全,确保安全稳定降碳,为稳增长、调结构创造有利的条件。

二、主要目标

“十四五”期间,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持续优化,重点行业能源利用效率大幅提升,煤炭消费增长得到严格控制,新型电力系统加快构建,绿色低碳技术研发和推广水平持续提升,绿色生产生活方式普遍推行,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政策逐步完善。到2025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确保完成我市下达指标,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有所提升,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全区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达到50%以上,高技术产业(制造业)增加值占全区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达到20%以上,森林覆盖率达到14.13%。

“十五五”期间,产业结构进一步调整,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初步建立,重点领域节能降碳效果明显,重点耗能行业能源利用效率达到全市先进水平,清洁能源消费水平进一步提升,绿色低碳技术取得关键突破,绿色低碳理念深入人心,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政策体系基本健全。到2030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确保完成我市下达指标;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进一步提升,如期实现2030年前碳达峰目标。

三、重点任务

(一)工业绿色低碳转型行动

坚持绿色发展,大力发展支柱产业,实施强链补链延链工程,推动传统产业绿色低碳升级,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持续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水平。

1.积极构建低碳工业体系。依法依规加快高耗低效企业转型升级和落后产能退出,确保已退出产能的设备不得恢复生产。围绕产业基础高级化和产业链现代化,进一步巩固主导产业,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形成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以及未来产业五大支柱产业。全力打造“3+4+2”产业链发展体系,做大高端装备、中医药、汽车与新能源汽车3条优势产业链,做强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信息技术应用创新4条新兴产业链,做优轻工、绿色石化2条传统产业链。全面实施“链长制”,持续开展“强链补链延链”工程,增强产业链供应链自主可控能力。到2025年,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全区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达到50%以上,高技术产业(制造业)增加值占全区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达到20%以上。(区发展改革委、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科技局、区合作交流办、区委网信办、开发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2.推动工业绿色低碳发展。坚持智造强区,以创新为核心动力,统筹工业发展与环境保护,强化碳减排对产业发展的引领作用。优化工业用能结构,大力推进工业厂房屋顶分布式光伏和储能系统建设,提高可再生能源应用比重,推动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推动终端用能设备电气化,拓展电能替代领域,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推进智能微电网建设。推进工业领域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发展,探索“互联网+绿色制造”新模式,建设一批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加强重点行业和领域技术改造。到2025年,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下降高于全市平均水平。(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3.推动建材行业碳达峰。严格落实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政策,严禁新增水泥、平板玻璃产能,加快低效产能退出。持续优化产品结构,推动建材行业向轻型化、集约化、制品化转型。在水泥及制品行业推进原料替代,鼓励企业使用粉煤灰、工业废渣、尾矿渣等作为原料或水泥混合材。推进燃料替代,大力推广生物质燃料、垃圾衍生燃料,降低化石能源消耗。依托水泥设计院,开展绿色低碳技术研发应用,加快数字化智能化改造。玻璃行业要推动玻璃深加工,重点发展功能玻璃、特种玻璃、汽车玻璃、光伏发电玻璃等。加快推广电加热、余热高效利用等设备和技术。优化建材行业用能结构,积极采用风能、氢能等清洁能源,提高可再生能源应用比例。(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4.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制定项目管理目录,围绕石化、化工、煤电、建材、有色、煤化工、钢铁、焦化八大重点行业,对在建、拟建、存量项目实行清单管理、分类处置、动态监控。严把准入关,建立两高项目准入部门联审会商制度,深入论证拟建项目必要性、可行性和合规性,严禁建设不符合要求的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全面排查在建项目,对不符合要求的依法依规责令停止建设、严肃查处。深入挖潜存量项目,加快升级改造,有序淘汰落后产能。加强日常监管,建立健全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盲目发展管理制度和长效机制。(区发展改革委、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生态环境局、区住房和建设委、区政务服务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专栏1 产业绿色低碳转型工程

1.打造一批先进制造百亿级产业集群。(1)打造高端装备产业集群。围绕天锻压力机、中重科技、长荣印刷等龙头企业,以智能专用装备和工业母机为发展方向,推进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升级。(2)打造中医药产业集群。围绕天士力、六中药等龙头企业,以北辰京津医药谷为载体,打造全国一流的现代医药产业聚集区。(3)打造新能源装备产业集群。依托爱旭科技、弗兰德、华电重工等核心企业,提高光伏发电系统、风电机组及关键零部件研发制造能力,加快氢能产业布局,打造新能源装备产业主题园区。(4)打造轻工产业集群。以乐金电子、雅迪为龙头,围绕智能白色家电、高端电动助力车发展方向,加快建设高端电子消费品、高端电动助力车制造基地。(5)打造汽车核心零部件产业集群。以高丘六和、丰铁、本特勒等重点企业为支撑,着力发展核心零部件产品,提高产业链产值在全市比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发展改革委)

2.提高绿色低碳能源供应。鼓励园区、企业建设智能微电网,推广光伏、风电等绿色低碳能源应用,大力发展屋顶光伏、高效热泵、余热余压利用、智慧能源管控系统等,推动多能高效互补优化利用。(区发展改革委、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3.建材行业达峰行动。巩固去产能成效,严格执行产能减量置换等压减过剩产能的产业政策。开展水泥生产原料替代,利用工业固体废物等非碳酸盐原料生产水泥。推广使用低阻高效分解炉、高效低氮燃烧器、超低排放、高效分级粉磨、余热回收等设备和技术。加快数字化智能化改造,推广应用智能控制系统、设备在线监测、AI视频、智能化实验室。鼓励企业制定碳达峰行动方案。(区发展改革委、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二)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行动

坚持统筹谋划,在降碳的同时确保能源安全,以能源绿色发展为关键,合理推进煤炭减量替代,大力实施清洁能源替代,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

1.推进煤炭消费减量替代。统筹全区能源发展和安全,持续做好控煤工作,定期分析控煤形势,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十四五”时期煤炭消费继续减少,确保完成市级下达的煤炭消费量下降任务目标,“十五五”时期煤炭消费量进一步下降。禁止新、改、扩建燃煤锅炉,严控新建耗煤项目审批,对确需建设的耗煤项目,严格实行煤炭减量替代,并在环境影响评价前落实减煤替代方案。加强建材行业耗煤管理,推动重点工业企业控煤减煤。(区发展改革委、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城市管理委、区商务局、区政务服务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2.大力发展新能源。坚持分布式和集中式并重,加大可再生能源开发力度,不断扩大可再生能源应用比例。加快推进太阳能开发,充分利用党政机关、学校、医院、工商业厂房、农房等屋顶资源,大力发展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加快推进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高效开发利用风能,加快推进西堤头镇、双口镇风力发电项目落地建设。有序开发利用地热资源,以供热为主,推广梯级利用技术,提高地热资源利用效率。有序推进生物质能综合利用,保障光大、晨兴力克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稳定运行。落实天津市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工作方案,配合市级部门完成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到2025年,全区投产可再生能源电力装机容量得到提升,除风电、光伏外其他非化石能源消费量增长明显;到2030年,全区可再生能源电力装机容量进一步扩大。(区发展改革委、市规划资源局北辰分局、区城市管理委、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国网天津城东供电分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3.强化天然气保障。组织燃气企业按期签订供气合同,形成多方向多气源供气保障格局,加强天然气供应保障能力,配合市级部门做好天然气安全稳定供应工作。按照全市统一规划,有序引导天然气消费,优化天然气利用结构,优先保障民生用气,合理引导工业用气,鼓励在医院、商场等公共建筑建设冷热电多联供燃气分布式能源站。拓展天然气在交通领域的应用,支持车船采用液化天然气作为燃料。到2025年,全区天然气消费量力争提高至6亿立方米。(区发展改革委、区城市管理委、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交通运输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推进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加强区域电网互联互通,充分发挥已建输电通道作用,加快重点输电通道建设,配合增强天津电网外受电能力。加快构建适应新能源占比逐步提升的新型电力系统,推动配电网“网格化”规划,提高配电网智能化水平。大力推进可再生能源领域储能示范应用,实施“新能源+储能”发展模式,积极推动新建风电、光伏等新能源项目按照一定比例配置储能装置,鼓励增量配电网、大数据中心等配套建设储能设施,优先在升压站、汇集站、变电站附近布局集中式共享储能电站,到2025年,新型储能装机容量达到市级要求。加快新型电力负荷管理系统建设,推动企业电力负荷分轮次接入负荷管理系统,提升区域负荷管理精准化、规范化实施。鼓励企业能源数据接入负荷管理系统,提高区域能源数据共享共用。加快推进虚拟电厂建设,引导全区工业企业、公共充电桩、商业用户、居民充电桩等资源融入,优化灵活性负荷控制,扩大需求侧响应规模,到2025年,本区电网基本具备5%以上的尖峰负荷响应能力。鼓励企业参与电力市场交易,扩大电力交易规模,推进电力现货市场建设。(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发展改革委、国网天津城东供电分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专栏2 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工程

1.光伏发电项目。在开发区和高端装备制造园区先行先试,充分利用工业园区内大面积建筑屋顶,结合企业屋顶荷载能力评估情况,开展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加快推进江天数据8MW、西堤头镇芦新河村2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区发展改革委、相关园区、西堤头镇)

2.风力发电项目。加快推进西堤头30MW分散式风电、国家电投西堤头二期20MW风电项目建设,促进双口镇50MW集中式风电项目落地实施。(区发展改革委、西堤头镇、双口镇)

3.电力系统建设项目。加快推进220千伏北白一二线、110千伏和重线迁改工程、天津北辰崇仕道(南麻瘩)220千伏输电线路工程、南麻瘩220千伏变电站35千伏送出工程、柳滩35千伏变电站扩建工程、双街110千伏变电站10千伏新出线1号、新出线2号与风电园110千伏变电站10千伏新出线1号、新出线2号联络工程等项目建设。(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国网天津城东供电分公司)

4.加强配电网智能化改造。结合城市配电网建设升级和变电站智能化改造,推广微网、智能电网等新技术,建设适合新能源接入的智能电网,提高配电网对清洁可再生能源接纳能力。(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国网天津城东供电分公司)

5.持续推动“雪花网”试点建设。针对产城融合示范区供电线路负载率不均衡的问题,继续推动实施第二批“雪花网”试点,形成3个变电站12条线路之间的互联互通。建成后,示范区内10千伏线路将实现环网箱光纤纵差保护全覆盖,可精准定位线路故障,以毫秒级速度隔离故障段,并通过柔性多状态开关调整控制模式向非故障区域段供电,保障不间断供电。(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国网天津城东供电分公司)

6.加快建设新型电力负荷管理系统。落实国家和我市能源电力精准保供工作要求,推动对区内工商业企业电力负荷数据分轮次接入天津市新型负荷管理系统,新装电力用户的电力负荷接入应与用户受电工程同步设计、施工、验收和投运。已经安装企业端能源管理系统的企业将能源数据分期接入负荷管理系统。(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国网天津城东供电分公司)

(三)节能降碳增效行动

坚持节约优先,落实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控制度,加强工业、建筑、交通运输、商业、公共机构等重点领域节能降碳,推动重点用能设备、新型基础设施能效水平提升,建设能源节约型社会。

1.全面提升节能管理能力。严格落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制度,对项目用能和碳排放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开展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监督检查。科学有序实行用能预算管理,以能耗强度为核心,优化能源要素配置,合理保障低能耗强度优质项目用能需求。推进企业能源管理中心和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督促企业按时报送能耗在线监测数据和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加强数据分析应用。完善能源计量体系,严格执行能源统计报表制度,建立健全能源管理体系,开展重点用能单位体系建设效果评价,鼓励开展能源管理体系认证。加强节能监察能力建设,健全区级节能监察体系,深入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节能监察执法。严肃查处违法用能行为,探索建立部门联动、信息共享、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综合运用行政处罚、信用监管、绿色电价等手段,增强节能监察约束力。(区发展改革委、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统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实施节能降碳重点工程。严格落实能效约束,科学有序推进重点行业实施节能降碳行动,分行业制定技术改造实施方案,持续提升能源资源利用效率。以北辰经济技术开发区“一区四园”为重点,推动能源系统优化和梯级利用,探索发展“5G+智慧能源”,推广综合能源服务模式,推动“智慧能源工厂”模式深化应用,提高智能制造企业内部电力设施用电可靠性。加快推动城市建筑、交通、照明、供热等基础设施节能升级改造,加强先进绿色建筑技术示范应用推广,推动城市综合能效提升。聚焦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大力推广已取得突破的绿色低碳关键技术,支持开展产业化示范应用。积极推进公益性节能诊断服务,针对重点企业的主要工序、重点用能系统、关键技术装备等查找用能薄弱环节,深入挖掘节能潜力,到2025年,累计完成公益性节能诊断服务50家。(区发展改革委、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住房和建设委、区交通运输管理局、区城市管理委、区商务局、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开发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3.推进重点用能设备节能增效。开展能效提升专项行动,全面梳理区内重点用能单位电机、风机、泵、压缩机、变压器、换热器、工业锅炉等用能设备情况,严格执行设备能效限定标准,加快淘汰落后低效设备,推广应用先进高效产品,持续提升能源利用效率。通过专项节能监察和日常监管加强对重点用能设备管理,督促重点用能单位定期开展电平衡和热效率测试,强化生产、经营、销售、使用、报废全链条管理,确保能效标准和节能要求全面落实。(区发展改革委、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加强新型基础设施节能降碳。加强新型基础设施用能管理,优化用能结构,探索多样化能源供应方式,倡导使用可再生能源。鼓励数据中心就地消纳可再生能源,积极参与绿电交易,提高绿电使用比例。推动既有设施绿色升级改造,淘汰落后设备和技术,推动高密度、高能效、低能耗的设备应用,鼓励采用高效制冷、先进通风等先进节能技术,建设能耗计量监控系统和负荷管理系统,统筹数据中心余热资源与周边区域热力需求,提高设施能效水平。打造绿色数据中心,加强示范引领。对大型、超大型数据中心加强能源计量审查和节能监察,规范用能行为。新建大型、超大型数据中心电能利用效率不超过1.3,到2025年,数据中心电能利用效率普遍不超过1.5。(区发展改革委、区委网信办、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专栏3 节能降碳增效工程

1.加强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将年综合能源消费量5000吨以上的企业和数据中心全面接入在线监测系统,确保“应建尽建、应接尽接”。加强能源品种数据采集、上传质量和系统稳定运行。依托系统开展能效和碳排放监测、统计、分析、预警,提高能源管理精细化水平。(区发展改革委)

2.工业节能监察行动。加大节能监察力度,深入开展节能专项监察,实现重点行业企业能耗专项监察全覆盖。加强用能企业日常节能监察,包括能源计量、能源消费统计、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制度执行情况、能耗在线监测数据和落后低效产能及设备工艺淘汰退出情况等。(区发展改革委)

3.能效领跑者引领行动。全面推动建材、橡胶等重点行业和公共机构开展能效对标,建立能效对标信息数据库,推动重点用能企业持续赶超引领,形成推动能效水平持续提升的长效机制。(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4.公益节能诊断项目。培育一批专业的节能诊断服务机构,“一企一策”量身定制技改方案。(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5.重点用能设备节能增效。实施电机、变压器、锅炉等能效提升计划,推广先进高效产品设备,到2023年,当年新增高效节能变压器占比达到75%以上,在役高效节能电机占比达到20%以上。(区发展改革委、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6.推动建设绿色数据中心。鼓励江天数据、朝亚数据等企业创建绿色数据中心。通过热泵技术对数据中心产生的热风、热水等低品质热源进行余热回收利用,新建机房制冷系统采用液体冷却方式,提高数据中心能效。(区委网信办、区发展改革委)

(四)城乡建设碳达峰行动

坚持城乡统筹,优化空间布局,提升建筑能效水平,优化建筑用能结构,推进供热计量收费,发展绿色农房和节能低碳农业大棚,加快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发展。

1.推进城乡建设绿色低碳转型。科学规范开展新一轮北辰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构建“产城融合、城乡一体、双枢纽联动、多片区发展”的城市格局。结合北辰活力区开发建设,加快京津城际北辰站片区、中东欧特色小镇片区建设,拓展城市发展空间,打造京津冀协同发展新高地。以国家级产城融合示范区建设为契机,科学配置住宅、产业、交通、生态和公共设施,通过存量更新、结构优化、集约用地等手段,着力补齐城市基础设施和基本服务的短板,促进职住平衡。实施雨污合流片区改造,修建雨水泵站和处理设施,开展重点片区雨污混接点位及漏损排查整治,推动海绵城市建设。推广绿色低碳建材和绿色建造方式,鼓励工程建设项目使用绿色建材采信应用数据库中的产品,加快绿色建材规模应用与循环利用。加快推进新型建筑工业化,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积极推广钢结构、现代木结构住宅,强化绿色设计和绿色施工管理,到2025年,全区国有建设用地新建民用建筑具备条件的,实施装配式建筑比例达到100%。在城市更新行动中,倡导绿色发展理念,坚持“留改拆”并举,加强修缮改造,注重提升功能,严控大拆大建。(区住房和建设委、市规划资源局北辰分局、区发展改革委、区水务局、开发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快提升建筑能效水平。严格落实天津市建筑五步节能设计标准和市政基础设施标准,持续提高新建建筑节能降碳要求。加快超高层建筑新风直接供冷、空调冷凝热回收等节能低碳技术应用,扩大无动力屋顶通风设备、集热蓄热墙体在新建公共机构建筑中的应用比例。推动超低能耗建筑、低碳建筑规模化发展,探索在欧盟产业园、栖凤小镇智慧小区等地试点建设近零能耗建筑、低碳小屋等试点项目。持续推动居住建筑、老旧小区节能改造,加快公共建筑围护结构、暖通空调系统、电气照明系统以及给排水系统等设施能效提升改造。在大型商务楼宇试点推行建筑能效标识及能耗限额制度,鼓励建设公共建筑智能化运行管理平台,集成建设楼宇自控、能耗监管等系统,提升公共建筑运行节能水平及管理智能化水平。建立公共建筑运行调适制度,加强空调、照明、电梯等重点用能设备运行调适,鼓励酒店、学校、医院等大型公共建筑定期开展运行调适。研究基于综合气象参数的智慧供热动态调控技术应用场景,提高居民室内热舒适及节能水平。大力推进集中供热低碳发展,加强供热管网、换热站等基础设施节能改造,试点开展电辅热技术应用,提高供热管网末端温度,稳步推进集中供热计量收费改革,严格落实市级下达供热计量项目计划,定期更新采暖期供热计量修正系数。到2025年,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面积占比达到100%,星级绿色建筑占比达到30%以上,新建居住建筑五步节能设计标准执行比例达到100%,公共建筑能效提升改造面积大幅增长。(区住房和建设委、区城市管理委、区发展改革委、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区气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快优化建筑用能结构。深入拓展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形式,大力发展光伏瓦、光伏幕墙等建材型光伏技术在城镇建筑中的一体化应用,持续提升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比例。深入推进清洁取暖,推进工业余热供暖规模化应用。提高建筑终端电气化水平,探索集光伏发电、储能、直流配电、柔性用电于一体的“光储直柔”项目示范。到2025年,城镇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明显升高,新建公共机构建筑、新建厂房屋顶光伏覆盖率力争达到50%。(区住房和建设委、区发展改革委、区城市管理委、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推进农村建设和用能低碳转型。推进绿色农房建设,结合农房抗震加固改造工作,推广采用围护隔热、无动力屋顶通风等技术开展农房节能改造,建立农房改造示范项目。持续巩固农村地区清洁取暖成果,因地制宜选择地源热泵、分布式光热系统、燃气壁挂炉等清洁取暖方式。加快生物质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农业生产和农村生活中的应用。扩大太阳能薄膜电池板、石墨烯电热膜等新型节能材料在农业温室大棚建设中的应用。推广节能环保灶具、农用电动车辆、节能环保农机。加强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强化电力保障,持续推动农村电气化建设。到2025年,争取打造1个绿色低碳示范村。(区住房和建设委、区发展改革委、区农业农村委、区生态环境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国网天津城东供电分公司,有关镇按职责分工负责)

专栏4 城乡建设碳达峰工程

1.加快推进产城融合示范区核心区建设。加快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建设,营造绿色生态居住环境,吸引高端产业项目和首都资源项目集聚,建成生产、生活、生态融合发展的典范区。(开发区、区发展改革委)

2.有序推进海绵城市建设试点。推广海绵型建筑与小区,因地制宜采取屋顶绿化、雨水调蓄与收集利用、微地形等措施,提高建筑与小区的雨水积存和蓄滞能力。结合雨水利用、排水防涝等要求,科学布局建设雨水调蓄设施。(区住房和建设委)

3.全面开展老旧小区改造。加快城中村、旧住宅区、旧厂区等改造提升,基本完成2000年底前建成的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任务。统筹推进老旧小区周边水网、路网、绿网、管网建设。(区住房和建设委)

4.完善供热管网工程。合理规划统筹现有和新建热源,推进产城融合1#综合能源站配套供热管网、青光镇2#综合能源站配套供热管网、北双片区4#供热站配套供热管网等项目建设,因地制宜推动农村连片式供暖。(区城市管理委)

5.提高建筑终端电气化水平。鼓励机关、学校、医院等公共机构建筑和办公楼、酒店、商业综合体等大型公共建筑实施电气化改造,推广电驱动热泵、蓄热式电锅炉、分散式电暖器等电采暖设备,鼓励有条件的公共机构推广冷热联供技术,采用电气化方式取暖和制冷。(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区住房和建设委)

(五)交通运输绿色低碳行动

坚持整体推进,加快建设现代化绿色交通体系,推广节能低碳型交通工具,优化货物运输结构,建设绿色交通基础设施,引导绿色低碳出行,整合运输资源,提高运输效率。

1.推动运输工具装备低碳转型。持续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力度,鼓励城市邮政、环卫、城市物流配送(接入城配平台)领域新增及更新车辆中优先选用新能源车型,持续推动区内公交车逐步更换为新能源汽车。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新增及更换的公务用车100%使用新能源汽车。积极推广新能源短驳重卡、渣土车,鼓励混凝土车、具备新能源条件的非道路移动机械积极使用新能源车。推广物流车、叉车、公交车等使用氢燃料电池车辆。实施国三营运柴油车等老旧车辆淘汰工作。到2025年,新能源汽车新车销售量占比明显增长;到2030年,新能源汽车新车销售量占比进一步增加。(区交通运输管理局、区城市管理委、区住房和建设委、区生态环境局、区商务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中国邮政集团天津市北辰区分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2.着力构建绿色交通出行体系。配合市级部门落实干线铁路、城际铁路、市域(郊)铁路、城市轨道交通“四网融合”工作,按需推进轨道站点交通接驳设施建设。落实完善公交枢纽站、提升改造中途站点、调整优化公交线路等工作,提高公交线路的线网密度和站点覆盖率,支撑天津市打造公交都市标杆城市。优化慢行交通出行环境,加快完善自行车道、人行道、过街通道和健身步道等慢行设施,合理规划和完善非机动车停靠设施,加强共享单车投放及秩序治理。推进智慧赋能低碳出行,加强智慧交通管理系统整体建设,在公交站点配套电子信息报时装置,广泛布设智能停车场,拓展ETC等电子化收费方式应用。积极促进定制公交、分时租赁、合乘车等新型绿色共享交通模式规范发展。优化公共交通服务体系,引导公众绿色出行。到2025年,绿色出行比例明显上升;到2030年,绿色出行比例进一步提升。(区交通运输管理局、区发展改革委、市规划资源局北辰分局、区城市管理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3.持续优化货物运输结构。加强货运铁路线网维护管理,保障京沪、津霸、大北环3条普铁干线稳定运行。持续提高大宗货物运输“公转铁”比例,大力开展“公转铁+外集内配”试点示范,打造西堤头物流基地公铁联运节点,提升铁路货运量占比。加快城乡物流配送体系建设,合理配置城乡物流配送点,推动韩家墅海吉星建设城市共同配送中心。提高大型工业企业铁路专用线接入比例,挖掘铁路专用线共用潜力。依托陆路港推动集装箱海铁联运,发展公铁海空“四位一体”多式联运模式,打造精品线路。到2025年,集装箱海铁联运量达到15万吨。(区交通运输管理局、区商务局、开发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4.建设绿色交通基础设施。在交通基础设施、交通枢纽场站等区域布局光伏发电及充电设施,实施绿色化提升改造。加快推进轨道交通站点TOD(以公共交通为导向)模式开发,建设集住宅、商业、办公于一体的上盖综合体,强化土地空间资源集约利用。有序推进充(换)电站、配套电网、加注(气)站、加氢站等基础设施建设。建设精品示范绿色公路,强化资源循环利用,推进公路节能型施工机械应用,新建高速公路、有条件的国省干线按照绿色公路标准建设。持续推进绿色续航行动,在辖区内高速公路沿线,探索太阳能光伏设施应用。(区交通运输管理局、区发展改革委、区城市管理委、区住房和建设委、市规划资源局北辰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专栏5 交通运输绿色低碳工程

1.建设轨道交通骨架网络。配合建成京滨城际铁路和北辰站,协助推进通武廊轻轨及接驳地铁5号线建设,完成地铁4、10、12号线建设,配合启动7号线二期规划,全面融入京津冀高铁网、地铁网。(区交通运输管理局、区住房和建设委)

2.推进园区公交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开通高端装备产业园和生物医药产业园环线巴士,串联主要企业、服务中心和交通站点,着力解决公交“最后一公里”,提升接驳水平。(区交通运输管理局、开发区)

3.优化货物运输结构。积极推进陆路港与滨海机场、天津港港航资源整合,支持区内企业与天津港集团以及航运、铁路运输企业加强合作,争取加大中欧班列开行规模、提升国际集装箱班列运营质量。(区交通运输管理局、区发展改革委)

4.加快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落实《天津市北辰区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十四五”布局规划》,有序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在公共停车场、重要交通枢纽等建设大型充电站。提高居民自用充电桩报装接电效率,鼓励新能源电动汽车销售门店与电力公司开展服务渠道合作,推广居民自用充电桩接电“联网通办”模式。依托城市更新同步规划建设居住区公共充电桩,在老旧小区“统建统营”建设公共充电桩解决老旧小区充电难题。“十四五”期间,共新建电动汽车公共充电站95座,公共电动汽车充电设施592台。(区发展改革委、区交通运输管理局、国网天津城东供电分公司)

5.推动示范加氢站项目建设。积极推进华电重工联合北辰区管委会、中船重工集团718所共同建设集加电、加油、加氢于一体的加氢站示范项目。(开发区区城市管理委、区政务服务办)

(六)碳汇能力巩固提升行动

坚持系统观念,充分发挥国土空间规划引领作用,构建蓝绿交织、和谐自然的国土空间格局,提高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

1.巩固生态系统固碳作用。科学统筹北辰区城镇空间、生态空间、农业空间,构建有利于碳达峰、碳中和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切实保护好各类生态空间,将严格守好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和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作为加强生态保护、调整经济结构、规划产业发展、推进城镇化不可逾越的红线。落实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立要求,稳定森林、湿地、土壤固碳作用。严格管控自然保护地范围内非生态活动,坚决杜绝新增污染和生态破坏行为。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严格落实和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全面实施耕地保护“田长制”。严格执行土地使用标准,加强节约集约用地评价,及时总结提炼各类有利于节约集约用地的技术和模式。(市规划资源局北辰分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农业农村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2.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强化森林资源保护,严格落实“林长制”,将森林纳入村级网格化管理,保持双口镇赵圈村、郝堡村、徐堡村“国家森林乡村”建设成果。深化推进河流综合治理和生态修复,构筑串联中心城区与滨海新城的生态轴线,实施一二级河道和干支渠之间水系连通循环,推动大运河、永定河综合治理和生态修复、西部地区水环境综合治理等工程建设。扩大区级生态公益林范围,加强管护工作,不断提高养护质量,巩固造林绿化成果。参照《天津市城市绿地碳汇设计导则(试行)》,落实市级“一环十一园”的“植物园链”建设,加快推进刘园苗圃公园、堆山公园、银河公园等综合性城市公园建设,持续推动“口袋公园”建设,实现“城市公园”向“公园城市”转变。到2025年,森林覆盖率达到14.13%,森林蓄积量达到22万立方米以上,林木绿化率达到29.2%。到2030年,全区森林覆盖率和森林蓄积量保持基本稳定,力争有所增长。(市规划资源局北辰分局、区农业农村委、区城市管理委、区生态环境局、区水务局按职责分工)

3.加强生态系统碳汇基础支撑。结合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工作,高效利用国家林草生态综合监测评价结果,依据国家关于森林、湿地、土壤等碳汇核算标准及体系,开展自然资源系统中森林、湿地、土壤等自然碳汇本底调查、碳汇量估算和潜力评价。依托生态状况调查评估体系,构建自然碳汇数据库系统与动态监测系统,实施生态保护修复碳汇成效监测评估。(市规划资源局北辰分局、区农业农村委、区生态环境局、区气象局按职责分工)

4.推进农业农村减排固碳。科学绿色利用农用地,大力推广使用绿色肥料,通过增施适量的有机肥替代部分化肥,减少化肥、农药使用量,构建用地养地结合的培肥固碳模式,提升耕地土壤有机质。大力推广保护性耕作,开展作物轮作与种植覆盖作物增加土壤肥力,增强农田土壤固碳能力。大力推动双口、西堤头镇等养殖集中区向专业化、集约化、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发展,积极推进粪污处理设施建设,提高畜禽粪污处理利用水平。在北仓、青光、双街、双口、小淀、大张庄、西堤头等区域内确需保留的畜禽散养户,采取由养殖户自筹资金,建设粪污处理设施。(区农业农村委、相关镇按职责分工负责)

专栏6 碳汇能力巩固提升工程

1.永定河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工程。强化区内一、二级河道水系连通循环,实施堤岸及滩地绿化工程,改善水生态环境。(区水务局)

2.生态绿化建设工程。在重点河道、道路、生态节点持续开展大尺度、广覆盖的植树造林。实施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森林公园建设工程,建设永定新河郊野公园、北运河郊野公园、子牙河郊野公园、东丽郊野公园(主体位于东丽区,北辰境内占总面积5%)。加强乡村绿化建设,沿道路、沿河流、环村庄打造绿色廊道,实施片林、林网工程,实施渠边、坑塘闲置用地绿化美化工程。(区城市管理委、区农业农村委)

3.落实打造市级“一环十一园”天然“植物园链”。在“一环”建设方面,规划新建公园6座:北辰区儿童公园、刘园苗圃、子牙河公园、北辰堆山公园、北仓公园、银河公园;在“十一园”建设方面,提升改造既有公园2座:普济公园、瑞景街健康文化园。(区城市管理委)

4.畜禽粪污综合利用提升工程。金亚麻农业公司蛋鸡养殖场项目,配套建设粪污转运设施,将粪污全部转运至自有有机肥厂加工处理。在西堤头镇开展华园种猪场新选址提升改造项目,建设粪污处理设施。(区农业农村委)

(七)循环经济助力降碳行动

坚持循环高效,坚持“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原则,以产业园区循化发展为重点,构建资源循环利用体系,大力推进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提升大宗固废综合利用能力,全面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1.推进产业园区低碳循环发展。以提高能源资源综合利用效率和循环利用率为目标,持续开展企业循环式生产、产业循环式组合、园区循环式改造,积极打造循环经济产业链。督促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在供热、建材、装备制造等重点行业持续推进水资源循环利用和余热余压资源化利用,大力推动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实现集中供热供冷供气。搭建资源共享、废物处理、服务高效的公共平台,加强园区物质流、能流、水流管理,促进废物交换利用、能量梯级利用、水的分类利用和循环使用。到2025年,区内产业园区全部实施循环化改造。(区发展改革委、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生态环境局、开发区、双口镇按职责分工负责)

2.健全资源循环利用体系。完善废旧物资回收网络,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网点与再生资源回收网点“两网融合”,建立交投点、中转站、分拣中心再生资源三级回收体系,推行“互联网+回收”模式,探索采用智能化设备进行回收,提高居民再生资源交投和回收的便利性。推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业规范管理,以再生资源回收龙头企业为主体,整合现有回收体系资源,建立数据信息统计制度,对再生资源的来源、去向、数量等基础信息实行台账管理。推动退役动力电池、光伏组件、风电机组叶片、储能系统等新兴产业废弃物回收利用技术研发及产业化应用,鼓励爱旭太阳能、中车风电叶片、弗兰德等企业指导下游企业拆解回收新兴产业废弃物,大力推进全组分高值化清洁利用。落实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工业资源综合利用产业协同转型提升计划,探索与天津子牙、河北定州等再生资源产业园区协同发展模式。(区商务局、区城市管理委、区发展改革委、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大力推进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加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加快建立覆盖全社会的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系统,完成双口、青光等垃圾转运站建设。结合垃圾分类背景,合理预测垃圾处理需求与焚烧处理能力之间的匹配关系,确保焚烧处理设施稳定运行。推广厨余垃圾“集中+分散”处理模式,集中收运的厨余垃圾与生活垃圾协同处理,在适宜区域配置就地处理设施。加强塑料污染全链条治理,禁止或限制部分一次性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推动快递、外卖行业包装“减塑”,整治过度包装。加大污水资源化利用与再生水利用规模。到2025年,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比例提升至80%左右。到2030年,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实现全覆盖。(区城市管理委、区生态环境局、区水务局、中国邮政集团天津市北辰区分公司,相关街镇按职责分工负责)

4.加强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推动粉煤灰、脱硫石膏、建筑垃圾等大宗固废高性能化、高值化综合利用,建设一般固体废物收集处置项目。扩大粉煤灰在建材行业的综合利用,重点拓展在高性能混凝土、轻质高强新型墙板和墙体、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等绿色建材领域的应用。推动建筑垃圾减量化和就地回收利用,推广废弃路面材料和拆除垃圾原地再生利用,加快推进建筑垃圾处理厂项目建设。持续做好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完善秸秆资源台账,健全农作物秸秆收储运体系。到2025年,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有所提升,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维持全量化利用现状,城市建筑垃圾资源利用率达到30%以上。(区发展改革委、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城市管理委、区农业农村委、区生态环境局、区住房和建设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专栏7 循环经济助力降碳工程

1.园区循环化改造。持续推进北辰经济技术开发区、医药医疗器械工业园、双口工业园区、北辰科技园等园区实施循环化改造,到2025年,全部完成园区循环化改造验收工作。(区发展改革委、相关园区)

2.园区综合服务平台建设。搭建集政策公布、信息公开、资源能源流向管理等功能于一体的公共服务平台,通过物质流、能流、水流管理,开展资源循环链条梳理、能耗及碳排放数据管理,加强统计分析、监测、预警功能,促进园区资源能源高效利用。(开发区)

3.生活垃圾收运系统建设。开展城镇和乡村生活垃圾收运设施及配套设施建设;开展双口、青光等垃圾转运站建设,配套垃圾收运车,收运工具等。(区城市管理委、双口镇、青光镇

4.晨兴力克机炉改建项目。该项目建设由1×650t/d+2×300t/d循环流化床锅炉+2×6MW+1×12MW发电机组改扩建为2×600t/d机械炉排炉+1×15MW+12MW中温次高压汽轮机组+18MW发电机组及辅助配套设施。(区发展改革委、区城市管理委

5.建筑垃圾处理处置项目。推动双口镇建筑垃圾消纳场和建筑垃圾综合处理厂建设。(区城市管理委、双口镇

6.秸秆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推动小淀镇秸秆废弃物制备蘑菇及饲料综合利用项目建设。(小淀镇

(八)绿色低碳科技创新行动

坚持科技支撑,完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加强人才引育和关键领域基础研究,强化创新能力,加快先进适用技术研发和推广,推动绿色低碳科技革命。

1.完善创新体制机制。坚持“政策+市场”双轮驱动,落实国家、天津市科技支撑碳达峰碳中和实施方案、科技重大专项实施方案的工作部署。建立“雏鹰—瞪羚—领军”梯度培育机制,壮大“雏鹰”和“瞪羚”企业规模。加快鼓励区内重点企业牵头或参与财政资金支持的绿色技术研发项目、市场导向明确的绿色技术创新项目。推广生态环保技术成果,支持绿色低碳技术成果转化应用。加强绿色低碳技术和产品知识产权保护,加大违法行为惩治力度。(区科技局、区发展改革委、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强创新能力建设和人才培养。鼓励科研院所和科技领军企业建设节能降碳技术产品研发的创新平台。促进各类创新要素聚集,统筹推动科技资源整体布局和有效利用,推进科研院所、高校、企业开放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创新资源,建设科技资源共享的开放平台。深入落实“海河英才”行动计划,实施杰出人才培养计划、创新后备人才强基计划,打造一支多层次、复合型碳达峰碳中和人才队伍。(区科技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委人才办、区人社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强化共性关键技术研究。鼓励科研院所和企业积极争取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市级重大科研专项等项目,力争取得一批具有前沿性、引领性和实效性的创新成果。鼓励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和企业等单位开展碳达峰、碳中和领域应用基础研究,加强节能降碳、碳排放监测和生态系统碳汇等基础理论、方法和技术研究,加强可再生能源大规模利用、氢能、储能、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等技术基础研究。依托水泥设计院、天辰工程院的科研创新平台,推动建材和化工领域低碳零碳负碳关键核心技术研发。(区科技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加快先进适用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对照市级碳达峰碳中和技术攻关清单,鼓励区内科研院所、企业实施产学研联合攻关。狠抓绿色低碳技术攻关,推动氢能源电堆、风力发电、光伏发电、高效储能等绿色能源示范应用。推进碳减排关键技术的突破与创新,鼓励二氧化碳规模化利用,支持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CCUS)技术研发和示范应用。打造创新应用场景,促进新能源、新材料、建材等领域的先进成熟绿色低碳技术加速迭代,加快先进适用技术产业化规模化应用示范。推动氢能技术研发和示范应用,探索在工业、交通运输领域规模化应用。推动可再生能源利用、绿色制造、碳捕集封存等技术在建材、装备制造、汽车零部件制造等传统产业绿色低碳转型升级中的示范应用。(区科技局、区发展改革委、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交通运输管理局、开发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专栏8绿色低碳科技创新工程

1.建立“雏鹰—瞪羚—领军”梯度培育机制。鼓励推动优质企业改制上市、登陆科创板、创业板等上市,培育一批科技领军企业。到2025年,“雏鹰”企业、“瞪羚”企业、科技领军(领军培育)企业分别达到300家、40家和30家。(区科技局)

2.建立校企合作平台。推动区内重点科技企业与河北工业大学密切合作,依托河北工业大学双碳研究院,瞄准双碳领域基础理论和“卡脖子”关键技术,发挥大学多学科交叉融合优势,加快形成成果产业化、规模化应用示范。(区科技局)

3.加快集聚节能低碳领域人才。深入实施“海河英才”行动计划,大力引进节能低碳领域专业人才。加强高水平研究机构、基础科学研究平台、院士工作站、博士后培养平台、新型研发机构等人才载体建设。建立北辰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支撑节能低碳人才服务保障。(区委人才办、区人社局)

4.加快关键共性技术研发。鼓励天辰工程院、水泥设计院、中材国际研究总院、中国北方发动机研究所、天士力、长荣科技、建科机械、捷强动力等科研院所和科技领军企业,积极围绕绿色低碳核心技术加大科技研发投入,形成一批占据国内外科技前沿的优势技术。(区科技局)

5.开展先进适用技术示范应用。依托爱旭科技高效太阳能硅基电池的人工智能自动化生产基地建设,加快先进光伏技术推广应用。依托弗兰德、采埃孚、中车叶片、华电重工等龙头企业,重点培育风电主机、轴承、齿轮箱、控制系统、发电机等风机核心部件制造相关产业链条。依托华电重工、中船重工集团718所等优质载体,积极推进氢能源电堆项目建设。依托水泥设计院,发挥节能环保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平台优势,以振兴水泥为载体,推广低碳水泥制备和全氧燃烧耦合低能耗碳捕集关键技术装备。(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科技局)

(九)绿色低碳全民行动

坚持宣传引导,提倡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督促企业自觉履行社会责任,强化干部培训,把绿色低碳理念转化为全体人民的自觉行动。

1.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资源环境国情教育、碳达峰碳中和科普教育。开展科普知识进校园活动,普及碳达峰碳中和知识,加强对公众的生态文明社会教育,广泛开展生态文明科普教育活动。深入开展世界地球日、世界环境日、全国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等主题宣传活动,不断增强全民节约意识、环保意识、生态意识。(区教育局、区委宣传部、区生态环境局、区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2.推广绿色低碳生活方式。推广“碳普惠”,打造绿色出行、低碳生活、公共服务等低碳生活场景,引导居民和游客推进绿色生活、绿色消费。深入开展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出行、绿色商场、绿色建筑等绿色示范载体创建行动,总结宣传一批优秀示范典型。推广应用先进绿色低碳技术,引导企业和居民采购绿色产品,有效增加绿色产品供给,推动绿色产品产供销全链条畅通。推动电商平台和商场、超市等流通企业设立绿色低碳产品销售专区,在大型促销活动中设置绿色低碳产品专场,积极推广绿色低碳产品。积极推广应用智能家电、“全电厨房”,提升居民生活电气化、智能化、数字化水平。(区发展改革委、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区住房和建设委、区教育局、区交通运输管理局、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引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引导企业主动适应绿色低碳发展要求,强化环境责任意识,加强能源资源节约,提升绿色发展创新水平。重点行业龙头企业和国有企业,制定实施企业碳达峰行动方案,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推动重点用能单位要全面核算自身碳排放情况,深入研究节能降碳路径,制定专项工作方案,推动工作有序开展。纳入碳市场管控的重点排放单位,要按照国家环境信息依法披露要求,定期公布企业温室气体排放信息。督促上市公司和发债企业严格执行《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定期公布企业碳排放信息。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作用,探索开展企业指数评级,督促企业自觉履行社会责任。(区发展改革委、区生态环境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金融工作局、区民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强化领导干部培训。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纳入干部教育培训体系,将碳达峰碳中和相关内容列入区委党校教学计划,面向主管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分阶段、多层次对各级领导干部开展碳达峰碳中和专题培训,深化对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科学性、系统性的认识。加强对全区各级从事绿色低碳发展相关工作领导干部的培养力度,切实增强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的本领。(区委组织部、区委党校、区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专栏9 绿色低碳全民行动工程

1.广泛开展生态文明教育科普活动。定期开展进社区、进家庭、进学校等开放式活动。(区生态环境局)

2.深入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加强世界地球日、世界环境日、全国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等活动宣传力度。(区生态环境局、区发展改革委)

3.打造绿色低碳生活方式示范典型。创建一批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出行、绿色商场、绿色建筑等示范典型。(区发展改革委、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区教育局、区住房和建设委、区交通运输管理局、区商务局)

4.绿色产品集中推广活动。推动绿色产品商家联合电商平台,定期组织绿色产品宣传推广,引导绿色消费。(区发展改革委、区商务局)

5.重点企业碳达峰行动。在能源消耗量、碳排放量较大的电力、建材、橡胶、电池等行业,鼓励重点企业开展碳排放达峰研究,编制实施碳达峰行动方案,明确企业碳排放峰值目标和达峰路线图。(区发展改革委、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6.开展组织碳达峰碳中和学习培训。各部门结合工作实际,利用好专题学习、研究交流、调查研究、学习考察和新媒体平台等方式,深入开展集体学习和个人自学,区委党校每年在主体班次内设置相关课程,持续助力领导夯实理论素养。(区委组织部、区委党校)

(十)试点有序推动碳达峰行动

坚持试点先行,推进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在园区、重点领域开展绿色转型试点工程,加快实现绿色低碳发展,形成可操作、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1.组织开展绿色公共机构试点。鼓励在热水需求大的公共机构开展“太阳能光热+电辅助热源”取暖技术试点,满足建筑采暖和生活热水需求。在机关、学校等场所设置回收交投点,加强废旧办公电器、硒鼓及废旧家具等资产循环利用,鼓励有条件的公共机构开展实施“公物仓”管理制度。常态化组织开展“光盘行动、机关先行”主题活动,严格落实机关食堂反食品浪费工作成效评估和通报制度。选取一批节能空间大的公共机构开展能源费用托管试点示范。加强节约型机关试点建设,推动各级党政机关制定节约能源资源实施方案。有序推进节水型机关创建,加快全区各级行政事业单位节水改造进度。到2025年,北辰区公共机构用能结构进一步优化,用能效率显著提升,在2020年的基础上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下降5%、碳排放下降7%,力争80%以上的处级及以上机关达到节约型机关创建要求,建成一批节能低碳的绿色公共机构典型试点。(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区发展改革委、区教育局、区城市管理委、区商务局、区财政局、区水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组织开展重点领域绿色转型试点示范。开展北辰区经开区绿色低碳转型试点,支持企业建设光伏、光热、地源热泵和智能微电网,加强工业废水、废气、废渣等污染物集中治理设施建设及升级改造,充分回收利用余热资源、废气资源和可再生资源。加强国家级产城融合示范区试点建设,打造以电能为中心的“互联网+智慧能源”绿色能源智慧园区。有序推进“无废城市”建设,以工业园区、社区街镇为基本单元,分类分批推动创建,到2025年,围绕工厂、园区、学校、医院、社区、乡村、景区等创建不少于100个“无废细胞”。开展乡村电气化水平提升试点工程,加快推广光伏发电、电气化灌溉、电力物联网等绿色低碳技术。开展绿色数据中心试点建设,引导数据中心提高绿色能源利用比例,推动老旧数据中心实施节能改造。谋划一批合同能源管理示范项目,积极引导建材、印刷、水泥等行业重点用能企业采取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实施节能改造。开展绿色制造体系示范建设,加快绿色园区、绿色工厂和绿色供应链创建。到2025年,全区绿色制造单位达到35家。(区生态环境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发展改革委、区交通运输管理局、区农业农村委、区委网信办、开发区、国网天津城东供电分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专栏10 碳达峰试点建设工程

1.加快合同能源管理试点建设。持续推进节能市场化机制运用,调动社会资本参与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鼓励公共机构采用能源费用托管等合同能源管理服务模式,加快推进节能降碳技术改造,推广建筑电气化节能改造和智能控制,实现能源管理一体化控制。(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2.打造产城融合示范区绿色能源智慧园区。将以电能为中心的综合能源供应作为产城融合示范区核心区主要的能源供应形式,着力推进智慧能源楼宇、智慧能源社区、智慧能源工厂、智慧能源小镇等综合能源示范工程的建设,全面打造绿色能源智慧园区。(开发区、国网天津城东供电分公司)

3.开展青光村生态庄园全电景区建设。编制“青光村生态庄园全电景区”建设方案,应用光伏发电、电温控、电排灌、电气化育种育苗等电气化技术,建设农业电气化大棚,推进乡村电气化,促乡村振兴。(区农业农村委、青光镇)

4.建设氢能物流试点。依托华电重工、中船重工集团718所,扩大重型货车、冷链物流车等氢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建设智慧氢能物流网络。(区交通运输管理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开发区)

四、加强合作

(一)加强京津冀区域交流合作

深度融入京津冀产业一体化,积极引进绿色电池、太阳能光伏发电和大型风力发电机组用复合材料风电叶片等龙头项目,形成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发展特色基地。依托陆路港、大北环货运铁路、空港、海港优势,加快中兴环保智慧仓储物流园项目建设,打造汇集研发、孵化、国际贸易、生产、物流于一体的电商产业园区。加强与中国农业科学院、河北省农林科学院等科研院所的研发合作,开展现代种业、现代农业装备、生态环保等领域关键技术研发,促进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协同健全京津冀科技成果转化对接机制。积极参与建立京津冀生态共建共享协商制度,协调处理涉及区域生态建设等相关问题,推进京津冀生态环境协同保护。联合京冀规模化、协同化布局氢能产业。(区发展改革委、区合作交流办、区交通运输管理局、区农业农村委、区科技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开发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融入绿色“一带一路”建设

深化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产能合作,鼓励装备制造企业在东南亚、中亚、非洲、拉美等地布局生产基地,参与绿色基础设施建设。支持水泥设计院等单位深化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在绿色基建、绿色物流等领域合作,提高境外项目环境可持续性。依托绿地全球贸易港和中东欧特色小镇等载体,探索建立“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进口商品直销网点,实现保税展示、体验、销售和完税一体化模式。依托绿色新能源装备产业主题园区、中兴创新科技产业园、中船重工集团718所新材料工程技术中心等载体,积极践行绿色低碳理念,开展节能环保领域国际合作。(区发展改革委、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商务局、开发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开展国际绿色经贸合作

持续加大“引进来”力度,扶持欧盟产业园发展壮大,引进智能制造、高端装备、绿色能源、绿色建筑等优质外资项目,打造外商投资洼地。鼓励外资企业加强绿色技术研发,推动LG、弗兰德等企业设立研发中心,增强企业研发能力。深入实施“走出去”战略,支持绿色低碳产品生产经营企业参加境外展会、开展绿色环保相关管理体系认证和产品认证、申请境外专利,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和附加值。鼓励和引导跨境电子商务企业通过“海外仓”模式开展出口业务。发挥信保功能,帮助绿色外贸企业与天津信保公司对接,为小微出口企业提供政府平台保单服务。(区商务局、区合作交流办、区发展改革委、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金融工作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深化绿色金融国际合作

加大重点领域金融支持力度,正确认识和把握碳达峰碳中和,加强绿色金融工作的整体协调、有序推进,不断提升金融服务、管理水平,提升绿色服务能力。积极与国际金融机构以及各类商业银行合作,鼓励我区战略新兴产业和支柱产业企业和项目参与绿色低碳转型跨境融资金融服务。(区金融工作局、区商务局、区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政策保障

(一)加强碳排放统计核算能力建设

严格执行市统计局制定的碳排放统计核算制度,加强基础数据统计、核算、计量、评估体系建设。支持区内企业结合自身特点选择适用的碳排放核算方法学,建立健全碳排放计量体系。探索遥感测量、大数据、云计算等新兴技术在碳排放实测技术领域的应用,提升统计核算智能化、信息化水平。(区统计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落实法律法规标准

严格执行《天津市节约能源条例》《天津市建筑节约能源条例》《天津市清洁生产促进条例》《天津市碳达峰碳中和促进条例》等市级条例及规章。严格执行最新绿色建筑、节能审查后评价等地方标准。鼓励区内相关单位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地方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区发展改革委、区生态环境局、区住房和建设委、区司法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落实财税价格政策

加大对碳达峰、碳中和涉及技术、项目、产业的财政支持力度,争取国家低碳转型基金、国家绿色发展基金等支持,加大绿色低碳产品政府采购力度。加强对环境保护、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船、合同能源管理等方面税收和政策优惠。推进居民用电、用气阶梯价格制度,落实供热计量价格政策。落实对高耗能高排放行业的差别价格、阶梯价格政策,引导节约和合理使用水、电、气等资源和能源。落实激励约束性生态保护政策措施和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完善农业生态补贴制度,健全耕地、林地、湿地等生态补偿政策体系。探索建立绿色低碳项目库,落实企业绿色评级、投资项目评级指南或办法,加强与金融机构对接,促进绿色金融支持绿色产业发展。(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税务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城市管理委、区金融工作局、国网天津城东供电分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大力发展绿色低碳金融

积极落实市级金融政策要求,推进绿色金融工作机制落实落细,支持金融机构加大对绿色低碳产业项目的扶持力度,鼓励金融机构持续深化绿色信贷、绿色保险、绿色租赁、绿色基金或绿色债券等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创新。支持金融机构在区内建立绿色支行、碳中和网点。鼓励金融机构充分运用碳减排支持工具,为绿色低碳项目提供信贷资金供给。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绿色债券、碳中和债券、转型债券等,推动气候友好型企业上市融资。加大绿色信贷、资产证券化及专业化担保对工业、农业、新能源、新型电力系统及基础设施等项目发展的支持。推进绿色项目信息共享机制,定期归集、更新绿色项目融资需求、建设进度、环境效益、环境信用等信息,提高金融支持绿色项目的精准度。推动辖区内金融机构加强环境信息披露能力建设,提升金融机构自身环境风险管理水平,健全金融风险防范化解机制。(区金融工作局、区发展改革委、区生态环境局、区农业农村委、区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建立健全市场化机制

按照全国和我市碳排放权市场任务要求,加强重点排放单位碳排放报告、监测计划、排放核查、配额清缴和交易情况等工作监督管理,明确重点排放单位主体责任,建立碳排放管理责任清单,将符合条件的重点排放单位全部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按照全国和天津市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要求,推动其做好碳排放报告和履约工作。鼓励重点排放单位按规定购买经核证的温室气体减排量,完成履约清缴工作。按照天津市用能权交易机制,有序推进区内企业用能市场化交易。大力发展市场化节能方式,积极推行合同能源管理,推广节能咨询、诊断、设计、融资、改造、托管等“一站式”综合服务模式。(区生态环境局、区发展改革委、区工业和信息化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健全产业链招商制度

建立项目绿色低碳准入机制,做大增量、做优存量,全面提升产业链现代化水平。依托北辰产业资源和力量,围绕高端装备、生物医药、中医药、新能源、轻工、新材料、汽车与新能源汽车、信息技术应用创新、绿色石化等9条产业链,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招商活动,加强招商对接活动频次、力度,实施精准招商,引导相关产业链、供应链、服务链、创新链、资金链企业入驻北辰。(区发展改革委、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科技局、区合作交流办、区委网信办、开发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组织实施

(一)加强统筹协调

区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实施方案的组织落实,健全工作机制,负责全区碳达峰工作的整体部署和系统推进。区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全力推进相关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工作统筹、做好与市级碳达峰工作的衔接,定期调度有关部门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实施中的重大问题,督促各项目标任务落实落细。(区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强化责任落实

各有关部门要深刻认识碳达峰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复杂性,切实扛起责任,按照本方案确定的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着力抓好各项任务落实,确保政策到位、措施到位、成效到位。加快推动能源、工业、建筑、交通、农业等重点领域制定实施方案,构建碳达峰、碳中和“1+N”政策体系。将碳达峰、碳中和工作落实情况纳入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区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严格监督考核

将碳达峰碳中和相关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组织开展碳达峰目标任务年度评估。逐步建立系统完善的碳达峰碳中和综合评价考核制度。加强监督考核结果应用,对碳达峰工作成效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按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对未完成目标任务的部门要依规依法进行约谈、实行通报批评和问责处理。(区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附件:天津市北辰区碳达峰实施方案主要指标分工表


附件

天津市北辰区碳达峰实施方案主要指标分工表

类别

序号

主要指标

责任单位

主要目标

1

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有所提升;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进一步提升。

区发展改革委

2

到2025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确保完成我市下达指标;到2030年,确保完成我市下达指标

区发展改革委

3

到2025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确保完成我市下达指标;到2030年,确保完成我市下达指标。

区生态环境局
区发展改革委

产业绿色低碳提升行动

4

到2025年,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全区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达到50%以上,高技术产业(制造业)增加值占全区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达到20%以上。

区发展改革委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区委网信办

5

2025年,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下降高于全市平均水平。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行动

6

“十四五”时期煤炭消费继续减少,确保完成市级下达的煤炭消费量下降任务目标,“十五五”时期煤炭消费量进一步下降。

区发展改革委

7

到2025年,全区投产可再生能源电力装机容量得到提升,除风电、光伏外其他非化石能源消费量增长明显;到2025年,全区天然气消费量力争提高至6亿立方米;到2030年,全区可再生能源电力装机容量进一步扩大。

区发展改革委

市规划自然局北辰分局

8

到2025年,新型储能装机容量达到市级要求。

区发展改革委

9

到2025年,本区电网基本具备5%以上的尖峰负荷响应能力。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国网天津城东供电分公司

节能降碳增效行动

10

到2025年,累计完成公益性节能诊断服务50家。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11

新建大型、超大型数据中心电能利用效率不超过1.3,到2025年,数据中心电能利用效率普遍不超过1.5。

区发展改革委

区委网信办

城乡建设碳达峰行动

12

到2025年,全区国有建设用地新建民用建筑具备条件的,实施装配式建筑比例达到100%。

区住房和建设委

13

到2025年,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面积占比达到100%,星级绿色建筑占比达到30%以上,新建居住建筑五步节能设计标准执行比例达到100%,公共建筑能效提升改造面积大幅增长。

区住房和建设委

14

到2025年,城镇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明显升高,新建公共机构建筑、新建厂房屋顶光伏覆盖率力争达到50%。

区住房和建设委

15

到2025年,争取打造1个绿色低碳示范村。

区住房和建设委

交通运输绿色低碳行动

16

到2025年,新能源汽车新车销售量占比明显增长;到2030年,新能源汽车新车销售量占比进一步增加。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区商务局

17

到2025年,绿色出行比例明显上升;到2030年,绿色出行比例进一步提升。

区交通运输管理局

18

到2025年,集装箱海铁联运量达到15万吨。

区交通运输管理局

开发区

碳汇能力巩固提升行动

19

到2025年,森林覆盖率达到14.13%,森林蓄积量达到22万立方米以上,林木绿化率达到29.2%。到2030年,全区森林覆盖率和森林蓄积量保持基本稳定,力争有所增长。

区农业农村委

循环经济助力降碳行动

20

到2025年,区内产业园区全部实施循环化改造。

区发展改革委

21

到2025年,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比例提升至80%左右。到2030年,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实现全覆盖。

区城市管理委

22

到2025年,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有所提升,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维持全量化利用现状,城市建筑垃圾资源利用率达到30%以上。

区生态环境局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区农业农村局

区城市管理委

试点有序推动碳达峰行动

23

到2025年,北辰区公共机构用能结构进一步优化,用能效率显著提升,在2020年的基础上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下降5%、碳排放下降7%,力争80%以上的处级及以上机关达到节约型机关创建要求,建成一批节能低碳的绿色公共机构典型试点。

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24

2025年,围绕工厂、园区、学校、医院、社区、乡村、景区等创建不少于100个“无废细胞”。

区生态环境局

25

到2025年,全区绿色制造单位达到35家。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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