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北辰区2023年度财政收支决算的报告

发布日期:2024-09-11 15:41 来源: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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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北辰区2023年度财政收支决算的报告

   2024年8月28日在北辰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

第二十四次会议上

北辰区财政局局长  仰东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北辰区2023年度财政收支决算情况,请予审查。

一、2023年财政收支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北辰区2023年实现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2.59亿元,完成调整预算100.1%,同比2022年52.87亿元增长18.4%;其中:

税收收入40.63亿元,完成调整预算100.3%,同比2022年33.13亿元增长22.6%;

非税收入21.96亿元,完成调整预算99.8%,同比2022年19.73亿元增长11.3%。税收占比64.9%。

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综合财力)合计154.75亿元(区本级124.36亿元、镇级及开发区30.39亿元)。即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2.59亿元,加上年结转结余19.84亿元、市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收入17.51亿元、一般债券转贷收入45.28亿元、盘活调入资金3.32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0.35亿元,减上解市级支出4.14亿元。

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合计140.92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6.57亿元(区本级81.45亿元,镇及开发区25.12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85.5%;一般债务还本支出28.80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55亿元(区本级2.57亿元、镇级2.98亿元)。

年末结转结余13.83亿元。其中:区本级12.22亿元、镇及开发区1.61亿元。

年末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55亿元。2023年初全区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0.34亿元(含镇级4.51亿元),全部调入一般公共预算补充财力。全年预算执行后,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55亿元(区本级2.57亿元、镇级2.98亿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综合财力)合计181.53亿元。其中: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8.36亿元,完成调整预算70.3%,加上级转移支付收入11.69亿元、上年结转结余33.44亿元、调入资金10.04亿元、专项债券转贷收入118.14亿元,减结转结余超30%部分调入一般公共预算0.14亿元。

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合计148.63亿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76.27亿元,完成调整预算72.3%,主要用于新增政府专项债券、土地出让成本及净收益返还、专项债券付息等支出;专项债务还本支出72.36亿元。

年末结转结余32.90亿元,其中:区本级32.15亿元、镇级0.75亿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综合财力)合计2494万元。其中: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078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00%,加上级转移支付收入82万元、上年结转结余1658万元,减调入一般公共预算324万元。

  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517万元,完成调整预算60.8%。

  年末结转结余977万元。

(四)转移支付资金收支决算情况

市对我区转移支付资金21.38亿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9.68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11.69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01亿元。当年拨付11.38亿元,主要用于教育、科技、文化体育、社会保障、医疗卫生、养老服务、节能环保、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民计民生支出。

区对镇及开发区转移支付14.05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补助支出3.08亿元,主要用于老旧小区改造、自然灾害救灾、示范工业园区补助、支持高质量发展等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补助支出10.97亿元,主要用于示范镇和开发区工业地块土地出让成本及净收益返还等支出。

(五)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1.政府债务限额余额情况。市下达我区2023年政府债务限额累计419.63亿元,其中:一般债务89.36亿元,专项债务330.27亿元。截至2023年底,我区政府债务余额419.21亿元,其中:一般政府债务89.32亿元,专项政府债务329.89亿元,符合市下达我区债务限额管理要求, 在法定限额之内。

2.政府债券发行及还本付息情况。2023年我区共发行地方政府债券163.42亿元(一般债务45.28亿元,专项债务118.14亿元),包括新增债券92.03亿元(一般债务43.29亿元,专项债务48.74亿元),再融资债券71.39亿元(一般债务1.99亿元,专项债务69.40亿元)。当年全区偿还地方政府债务本息82.31亿元,其中偿还本金71.66亿元(一般债务还本2亿元,专项债务还本69.66亿元),支付利息10.65亿元(一般债务付息1.49亿元,专项债务付息9.16亿元)。

3.新增政府债券项目实施情况。按照债务管理有关规定,新增债券分配方案议案经区政府常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2023年,我区发行新增债券92.03亿元。其中:

新增一般债券43.29亿元,用于支持城中村改造、基础设施建设、供水管网改造等项目;新增专项债券48.74亿元,用于天穆老村居民安置、京津医药谷起步区园区一期建设、中东欧特色小镇产业园区建设、杨咀1号地养老院、乡村振兴等项目。

区财政组织主管部门及项目单位积极谋划申报项目,做好资金拨付工作,推动项目建设落地,充分发挥专项债券在稳投资、补短板、扩内需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二、财政重点支出和政策落实情况

2023年,财政部门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市委区委工作要求,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和《天津市预算审查监督条例》,认真落实区人大预算决议和审查意见,以高质量发展“十项行动”为抓手,坚持积极的财政政策适度加力、提质增效,狠抓财政管理和政策落实,强化重点领域资金保障,有效化解重点领域风险,为北辰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保障

(一)发挥政策引导作用,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巩固拓展减税降费成效,落实好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政策,认真落实全区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26条措施,全年为区内企业“退免减缓”税费13.8亿元,助力企业轻装上阵。面向中小企业政府采购预留份额阶段性提高至40%以上,采购份额5.56亿元,占比达71.5%,服务中小微企业发展。贯彻落实我市稳经济运行33条政策及招商引资13条措施,强化市、区、镇(街、开发区)三级联动机制。结合“三问三解”助企活动,践行“一线工作法”“细节工作法”,用心用情用力为企业纾困解难。全区新增经营主体18327户,其中企业6100户实现全口径税收总额4947.78万元,区本级税收3792.59万元。

(二)培育涵养财源税源,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充分发挥促进镇街开发区高质量发展财政专项资金政策引导作用,兑现高质量发展资金1090万元,激励镇街开发区干事创业,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充分发挥区税源建设工作专班作用,利用天津市税源建设工作平台,通过大数据分析管理,实现税源信息数字化、地图化、可视化,管好现有税源,挖掘潜在税源,摸清税源底数。抢抓经济回升向好有利契机,加强财税运行调度,税收收入增长22.6%,可比口径增长13.8%,税收占比较2022年提高2.2个百分点,发展质效不断提高。在全市税源建设工作绩效考核中排名全市第五,其中税源质量排名全市第二。

(三)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快社会事业发展

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聚焦群众关切,在高质量发展中持续增进民生福祉。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接收新建中小学幼儿园3所,新增学位1710个,落实各学段生均经费和学生资助等政策,推动教育均衡发展。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拨付资金5.36亿元,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等财政补贴制度。新增6家养老机构,实现镇街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全覆盖。完善社会救助体系,拨付资金1.44亿元,落实低保人员、特困人员、临时救助对象等困难群体基本生活补助。及时拨付防汛救灾资金0.20亿元,有效应对京津冀特大暴雨洪涝灾害,全力保障受灾群众生产生活。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短板、强弱项,开展结核病防控等重大传染病防控工作,支持卫生健康人才培养,有效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进一步加强公共事业支出保障,安排供水、供热、公交补贴资金3.51亿元,保障人民群众用水、用暖、公共出行等基本民生需求,切实解民忧、办实事。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一卡通”发放农机购置、耕地地力保护、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等补贴1.70亿元,确保惠民惠农政策落到实处。依托“832平台”(脱贫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推进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全年“832平台”销售额288.08万元,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四)扎实防范化解风险, 促进财政平稳运行

将防范化解债务风险作为“一号工程”“一号战役”,健全区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双组长的政府防范化解债务风险领导体系,制定我区防范化解全口径债务风险“1+9”方案,打好防范化解债务风险攻坚战、持久战。全力争取中央各项政策支持,统筹全区可用资金资源,用足用好政策工具,圆满完成年度化债任务。进一步优化期限结构、降低融资成本、缓解刚兑压力。切实加强政府债务管理,严格执行专项债券项目库暂行办法,提高债券项目申报成熟度、合规性。完善专项债券使用管理负面清单,实施专项债券项目穿透式监测,精准掌握债券资金使用情况,打通资金监管“最后一公里”。

三、管好用好财政资金,进一步提高财政管理水平

2023年以来,财政部门结合区人大常委会提出的意见建议,把加强财政管理监督、防范财政运行风险摆在更加突出位置,着力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增强财政可持续性,促进积极财政政策更好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

(一)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

印发过紧日子严格控制财政开支工作方案,从大力开拓财源、从严从紧控制支出、大力压减非刚性支出、严控民生支出、规范涉企补助、优先保障“三保”等六个方面,进一步落实政府习惯过紧日子要求。落实财政承受能力评估机制,量力而行开展项目建设。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突出轻重缓急,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全年压减公用经费定额0.36亿元,全区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393.36万元,较上年下降9.9%。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强化政府采购管理。全年实施政府采购项目875个,节约资金0.21亿元,节约率2.6%;评审财政投资预、结算项目53个,报审金额19.38亿元,审减金额2.42亿元,审减率12.5%。严格新增资产配置,推动闲置资产在部门间调剂使用,盘活行政事业闲置资产18处、1.14万平方米,实现资产处置收入1.17亿元。

(二)切实兜牢“三保”底线

始终将“三保”摆在财政工作优先位置,强化“三保”预算审核,对照国家“三保”保障清单逐笔审核支出项目,切实保障“三保”支出优先顺序。严格落实全市预算动态平衡管控机制和“三保”专户管理要求,加大对镇级财力统筹力度,动态跟踪监测库款水平,优化国库资金运行管理,合理统筹规范调度国库资金,坚决兜牢“三保”支出底线,落实“三保”主体责任。全区“三保”预算支出50.56亿元,其中:保障基本民生支出14.97亿元、人员类支出32.43亿元、运转支出3.16亿元。

(三)加大财会监督力度

全面贯彻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加强宣传解读、动员部署,推动形成财政部门主责监督、有关部门依责监督、各单位内部监督、相关中介机构执业监督、行业协会自律监督的财会监督体系。积极探索协同监督有效路径,加强与人大监督、纪检监察监督、审计监督协同贯通,推动财会监督与其他监督同向发力。聚焦减税降费、基层“三保”、会计信息质量、重点民生支出、政府购买服务等14个重点领域开展专项监督整治,实施财政资金全流程、全链条、全覆盖监管,推动标本兼治,扎紧制度篱笆。

(四)着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坚持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将绩效理念和方法深度融入预算管理全过程,推动增强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意识。完善制度建设全面实施预算评审和事前绩效评估,做实全过程绩效管理。组织开展10个项目事前绩效评估,评估核减金额0.58亿元,核减比例41.1%,有效增强政策可行性。加强绩效目标审核,强化绩效目标的引导约束。强化绩效运行监控,核减部分单位项目预算0.47亿元。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加大抽查复核力度,压实各部门各单位绩效管理主体责任。选取8个重点项目和2个部门整体支出开展财政评价,将评价结果反馈被评价部门,并按照评价结果落实整改。推进绩效信息公开,依法公开389个2023年项目绩效目标、1366个2022年项目绩效自评。

(五)自觉接受各项审查监督

认真贯彻落实预算审查监督有关要求,持续完善提请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审查的政府预决算、政府债务、预算执行、国有资产等相关情况。严格落实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决议,对区人大常委会提出的审议意见逐项研究、积极改进,全面报告落实情况和后续措施。按照人大预算联网系统全覆盖要求,优化升级预算联网监督系统,新增直达资金、国资管理、重大项目等功能模块,优化支出分析、政府债务分析、预警查询三个模块,为强化人大预算监督提供有力支撑。扎实落实审计问题整改,对审计提出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不完整、支出批复率低,教育专户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压实主体责任,抓好整改落实,持续提升财政管理水平。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市委区委各项决策部署,自觉接受区人大常委会的监督,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审查意见,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持续深化“辰兴十干·五解五促”主题活动,不断开创经济强区、魅力北辰建设新局面,以优异成绩迎接新中国成立75周年!

北辰区2023年政府决算编制目录.xlsx

2.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政府2023年决算.xls

3.关于北辰区2023年区级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docx

4.关于北辰区2023年政府决算转移支付执行情况的说明.docx

5.关于北辰区2023年举借政府债务情况说明.docx

6.关于北辰区2023年预算绩效工作开展情况说明.docx

7.2023年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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