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北辰区2024年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

发布日期:2025-09-12 11:05 来源:北辰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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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北辰区2024年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

   2025827 在北辰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

第三十五次会议上

北辰区财政局局长仰东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北辰区2024年财政决算情况,请予审查。

一、2024年财政收支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24年实现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7.29亿元,完成调整预算101.6%,同比202362.59亿元增长7.5%。其中:税收收入42.45亿元,完成调整预算100.3 %,同比202340.63亿元增长4.5%;非税收入24.84亿元,完成调整预算103.7%,同比202321.96亿元增长13.2%。税收占比63.1%

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162.05亿元(区本级123.50亿元、镇及开发区38.55亿元)。即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7.29亿元,加上年结转结余13.83亿元、市体制返还和转移支付收入25.21亿元、一般债券转贷收入43.81亿元、盘活调入资金10.60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54亿元,减上解市级支出4.23亿元。

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151.39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5.02亿元(区本级91.48亿元,镇及开发区33.54亿元),完成调整预算89.1%;一般债务还本支出14.91亿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1.46亿元(区本级7.87亿元、镇及开发区3.59亿元)。

年末结转结余10.66亿元。其中:区本级9.24亿元、镇及开发区1.42亿元。

年末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1.46亿元。2024年初全区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54亿元(含镇级2.97亿元),全部调入一般公共预算补充财力。全年预算执行后,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1.46亿元(含镇及开发区3.59亿元)。

收支变化情况。与区十八届人大六次审议通过的预算执行数相比,转移支付增加2.29亿元,上解支出增加0.10亿元,预算总收入增加2.19亿元,预算总支出增加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1.46亿元。

预备费使用情况。全区预备费预算1.35亿元,当年安排疫情防控支出1.10亿元,剩余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136.74亿元。其中: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1.45亿元,完成调整预算99.7%,同比20238.36亿元增长36.8%,加上级转移支付收入17.67亿元、上年结转结余32.90亿元、调入资金15.23亿元、专项债券转贷收入60.33亿元,减调入一般公共预算0.84亿元。

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109.65亿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58.26亿元,完成调整预算75.7%,主要用于新增政府专项债券、土地出让成本及净收益返还、专项债券付息等支出;专项债务还本支出51.39亿元。

年末结转结余27.09亿元,其中:区本级27.03亿元、镇级0.06亿元。

收支变化情况。与区十八届人大六次审议通过的预算执行数相比无变化。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1192万元。其中: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89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00%,加上级转移支付收入82万元、上年结转结余977万元,减调入一般公共预算56万元。

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781万元,完成调整预算65.5%

年末结转结余411万元。

收支变化情况。与区十八届人大六次审议通过的预算执行数相比无变化。

(四)转移支付资金收支决算情况

市对我区转移支付资金42.89亿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25.21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17.67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01亿元。当年拨付28.95亿元,主要用于教育、科技、文化体育、社会保障、医疗卫生、养老服务、节能环保、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民计民生支出。其中:2024年中央转移支付15.95亿元,当年拨付12.32亿元,拨付率77.2%

区对镇及开发区转移支付22.51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补助支出6.98亿元,主要用于村级组织运转经费、自然灾害救灾、示范工业园区补助、乡村振兴等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补助支出15.53亿元,主要用于示范镇和开发区工业地块土地出让成本及净收益返还等支出。

(五)财政专户情况

区级财政专户收入0.11亿元,基本与上年持平,全部为教育收费。加上上年结余0.30亿元,区级财政专户总收入0.41亿元。专户未安排使用,年末专户结余0.41亿元。

(六)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1.政府债务限额余额情况。市下达我区2024年政府债务限额累计476.32亿元,其中:一般债务119.72亿元,专项债务356.60亿元。截至2024年底,我区政府债务余额472.04亿元,其中:一般政府债务118.22亿元,专项政府债务353.82亿元,我区政府一般债券及专项债券余额均在法定政府债务限额之内,符合财政部相关规定。

2.政府债券发行及还本付息情况。2024年我区共发行地方政府债券104.14亿元(一般债务43.81亿元,专项债务60.33亿元),包括新增债券56.69亿元(一般债务30.36亿元,专项债务26.33亿元),再融资债券47.45亿元(一般债务13.45亿元,专项债务34亿元)。当年全区偿还地方政府债务本息63.77亿元,其中偿还本金51.31亿元(一般债务还本14.91亿元,专项债务还本36.40亿元),支付利息12.46亿元(一般债务付息2.65亿元,专项债务付息9.81亿元)。

3.新增政府债券项目实施情况。按照债务管理有关规定,新增债券分配方案议案经区政府常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2024年,我区发行新增债券56.69亿元。其中:一般债券30.36亿元,用于支持基层能力防灾提升、城中村改造、道路及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专项债券26.33亿元,用于双街镇庞咀片区乡村振兴提升改造、西堤头镇蓄洪区提升水利工程、大张庄示范小城镇农民还迁住宅建设、京津路周边基础设施改造等项目。

二、财政重点支出和政策落实情况

2024年,财政部门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市委区委工作要求,认真落实区人大预算决议和审查意见,坚持积极的财政政策适度加力、提质增效,加强国家重大战略任务和基本民生财力保障,用足用好中央一揽子政策,强化财政管理监督,有效化解重点领域风险,为完成全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任务提供有力支撑

(一)落实存量和增量财政政策,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抢抓国家政策机遇,争取增发国债资金1.03亿元,支持高标准农田改造、小街车场泵站、基层防灾能力提升等项目建设,资金支出进度超八成,有效推动灾后恢复重建和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提升。争取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3.87亿元,投向打基础、利长远、补短板8两重项目以及大规模设备更新3两新项目,全年更新设备1011台(套),以旧换新政策拉动消费25亿元。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力度,成功举办第二届金融周活动,累计为210余户企业协调融资贷款15.92亿元。拨付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科技型企业发展等专项资金1.56亿元,推动新质生产力稳步发展,我区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增至776家、专精特新中小企业137家、小巨人企业17家、雏鹰企业386家、瞪羚企业36家。

(二)培育涵养财源税源,扎实推动高质量发展

推深做实税源建设工作。通过强化管理、精准施策、协同联动,在稳定存量税源、挖掘增量税源、提升税源质量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重点税源贡献突出,夯实税收基本盘。结合辰兴十干·五解五促”“三问三解助企活动,精准高效解决企业诉求,全年重点税源企业纳税总额达22.55亿元,占全区税收总收入的53.1%。加强与税务、住建等各经济部门协调配合,畅通信息传递渠道,密切关注土地增值税清算、异地建筑企业预缴税款等工作,有效扩大全区税收规模。激活投资促进内生动力,引育更多优质项目。全年新增市场主体1.53万户,其中企业5453户,新增地方税收1.23亿元。深入挖掘区域资源潜力,积极培育增量财源。围绕规范征收管理,合规挖潜非税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2.45亿元,同比增长8.9%。积极谋划国有资源转让和资产盘活项目,全力推动资产处置,组织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19.6亿元,同比增长23.8%

(三)强化基本民生财力保障,切实兜住兜牢民生底线

积极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扎实办好民生实事,20项民心工程圆满收官。坚持就业优先政策,发放各类就业创业补贴0.44亿元,强化对高校毕业生、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就业扶持。健全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累计发放救助资金1.51亿元。聚焦一老一小,建成智慧化养老服务综合体和认知障碍照护专区各1个,设立托育服务机构14个。落实好教育经费投入总量只增不减的经费保障机制,拨付资金17.44亿元,持续提升教育公共服务质量,新接收3所幼儿园,新增学位3900个。拨付资金1.69亿元,持续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短板、强弱项。扎实推进乡村振兴,拨付资金3.25亿元,完成1.25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深入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垃圾收集处理率和无害化处理率达100%。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一卡通发放农机购置和耕地地力保护等补贴0.18亿元,确保惠农政策落到实处。

(四)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 促进财政平稳运行

严格落实防范化解全口径债务风险“1+9”方案体系,聚焦债务偿还、债务率压降、暂付款清理、存量资产盘活等11项重点目标任务,强化债务化解运行调度,圆满完成既定化债目标任务。全力争取中央各项政策支持,通过补充政府性基金财力和较大规模债券等方式置换存量债务25.23亿元、通过公益性项目建设一般债券清理财政暂付款29.71亿元、通过金融支持及财政政策压降隐性债务综合融资成本,年节约利息支出0.59亿元。加强专项债券借、用、管、还全生命周期管理机制,严格执行专项债券项目库暂行办法,完善专项债券使用管理负面清单,实施专项债券项目穿透式监测,跟踪落实偿债资金来源,充分发挥专项债券资金使用效益,防范法定债务风险。

三、管好用好财政资金资产资源

2024年以来,财政部门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结合区人大常委会提出的意见建议,以深化改革破难题、以强化管理增效能,着力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

(一)坚决落实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要求

始终将党政机关过紧日子作为财政工作长期指导方针,督促各部门厉行节俭办一切事业。从严从紧编制预算,把好人员入口关,细化项目支出事项审核。严控一般性支出和三公经费,全年压减行政事业单位公用经费0.78亿元。加强政府采购和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全年实施政府采购项目946个,节约资金0.3亿元,节约率2.85%;评审财政投资预、结算项目53个,报审金额15.04亿元,审减金额1.28亿元,审减率8.25%。严控新增资产配置,累计压减30多家部门、单位新增资产预算。制定《北辰区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公物仓管理暂行办法》,推动闲置资产和超标准配置资产在部门间调剂使用,累计审批审核无偿划转资产35笔,资产原值542万元。

(二)加强财政科学管理

着眼更好履行财政职责使命,把财政科学管理摆在突出位置来抓,全面提升管理的系统化、精细化、标准化水平。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强化政府性资源统筹管理,将依托行政权力、政府信用、国有资源(资产)获得的收入等按规定全面纳入预算管理。加强存量资金统筹,全年清理盘活部门沉淀资金3.26亿元,统筹用于促发展、促民生支出。深化零基预算改革。以零为基点编制预算,将支出标准作为预算安排的基本依据,落实项目轻重缓急排序机制,集中财力保障重大战略、重点任务落实。加强预算刚性约束。严格执行人大批准的预算,严禁超预算、无预算安排支出,规范预算调整调剂事项。落实财政评估能力评估制度,将财政承受能力评估嵌入新增重大政策、项目决策程序,量力而行开展项目建设。

(三)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深化预算与绩效管理全链条融合,让有限的财政资金发挥更大效益。将事前绩效评估结果作为预算安排的重要参考,把绩效目标设置和审核情况作为纳入项目库管理和预算安排的前置条件,对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情况实行双监控,开展项目绩效自评及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加大抽查复核力度,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挂钩。组织开展10个项目事前绩效评估,评估核减金额0.23亿元,核减比例36.3%审核区级部门1875个项目绩效目标、1724个项目中期监控、1903个项目绩效自评;对7个重点项目及3家部门整体开展财政评价,针对财政评价结果为的项目,在下一年度预算安排中按照不低于项目预算总额5%进行压减。同时,将绩效评价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纳入单位绩效考核,形成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鲜明导向。

(四)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          

加大财会监督力度,组织开展财会监督专项行动。将预算执行、绩效管理、政府债券、政府采购、资产管理、实有资金账户、三公经费等纳入区级常态化提示机制适用事项清单。聚焦预算资金、政府采购、会计信息质量等重点领域监督检查。落实政府采购领域三年行动方案,对3家代理机构、15个政府采购项目进行检查,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印发《北辰区行政事业单位往来款项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往来款常态化清理机制,进一步规范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行为。落实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机制,开展转移支付资金执行情况监控。加强财会监督与审计、统计、人大等各类监督贯通协调,建立健全信息沟通、线索移交、协同监督、成果共享等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市委区委各项决策部署,自觉接受区人大常委会的监督,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坚定信心、迎难而上,守正创新、拼搏奋进,努力完成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携手共绘中国式现代化北辰新篇章,为天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作出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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